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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开展2008年度地质勘查单位基本情况调查工作的通知

山东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开展2008年度地质勘查单位基本情况调查工作的通知
(鲁国土资字[2008]787号)


各有关地质勘查部门、地勘单位:

  根据国土资源部有关文件的要求,为做好我省2008年度地质勘查单位基本情况调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加强对地质勘查单位基本情况调查工作的组织领导

  做好地质勘查单位基本情况调查是加强地质勘查行业管理的一项重要的基础工作,对全面掌握地质勘查行业动态、研究制定地质勘查行业规划和发展战略、强化地质勘查行业信息服务、建立地质勘查行业专项统计分析制度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本次地质勘查单位基本情况调查工作,要指定专门的领导分管组织本次工作,协调相关的科室或部门,认真填报,同时发挥信息联络员的作用,并确保行业信息联络员队伍的稳定。

  二、认真如实填报,确保数据真实可靠

  要认真研究填表说明,正确掌握各指标的含义,按照要求准确及时地填写和编制调查表,避免出现数据填报漏项缺项、数据对应关系不准确、勾稽关系不对应等问题,给数据统计与汇总带来困难,影响我省数据的准确性和真实性,保证报送信息的质量。

  三、及时上报地质勘查单位基本情况调查表

  (一)各地质勘查部门、地质勘查单位于2008年1月16日前,将本部门、本单位基本情况汇总表正式文件及电子版(Excel格式表格,表格可从省国土资源厅网站上下载)报送省国土资源厅地质勘查处。

  (二)地质勘查单位基本情况表的填报工作原则上以取得地质勘查资质的单位为填表单元,同时包括地勘单位的主管局机关本部及直属的无独立勘查资质的二级单位。地质勘查部门要统一汇总本部门相关数据资料,统一报送;无地质勘查部门的单位直接报送省厅地勘处。

  (三)未属地化的中央国有地勘单位也要按本通知的要求,向省国土资源厅报送本单位基本情况。

  联系人:韩景敏

  联系电话:0531-88583546   88583484(传真)

  E-Mail:hanjingmin@yahoo.com.cn

二〇〇八年十二月二十九日

  附件:2008年地质勘查单位基本情况调查表(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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