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梅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梅州市山边路边水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市“三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市住建局,由市政府李卫东副秘书长任办公室主任,刁东平、史明锋、曾光、肖昭穗同志为副主任,市直各成员单位相关业务科室负责人为市“三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成员,具体负责各项“三边”整治工作的组织实施。

  各县(市、区)要参照市“三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的做法,及时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由政府“一把手”负总责,分管建设宜居城乡工作的领导具体负责,把此项工作列入政府日常议事日程,做到整治工作责任到位,协调配合,有效推进。

  (二)明确责任分工。

  组长职责:全面统筹协调督促我市山边、路边、水边整治工作。

  副组长职责:根据各自职责职能,负责推进山边、路边、水边整治的具体工作,做好成员单位之间的沟通协调工作。

  办公室:牵头制定全市“三边”整治的工作计划,对各县(市、区)工作计划进行审定;协调、督办各成员单位的“三边”整治工作;掌握各成员单位的工作进度情况,及时向组长报告;牵头组织相关考核工作。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负责制定和实施辖区内“三边”整治工作计划;编制“三边”整治区内的镇、村建设规划;制定配合市直单位和省交通集团推进“三边”整治各项工程的实施;按照市的统一部署全面完成辖区内“三边”绿化、净化和美化的各项任务。

  市林业局:负责制定全市“山边”整治工作计划;具体实施梅州城区周边、境内的主要高速公路和主要旅游线路周边第一重山的绿色廊道工程建设;绿化、美化沿途“山边”景观;指导全市“山边”整治工作。

  市水务局:负责制定全市“水边”整治工作计划;加强对梅江河流域入河排污口管理,会同市环境保护局对水污染严重的水域进行治理;韩江、梅江沿岸180公里重点堤防加固工程完成后,做好沿途两岸整治的规划方案,按“谁建设、谁管理”的原则组织实施;指导全市“水边”整治工作。

  市环境保护局:负责江河流域水污染防治工作,加强对水污染严重水域周边废污水排放企业的管理,确保主要江河流域水污染得到有效治理。

  市交通运输局:负责对主要旅游线路沿线的绿化、卫生、管线和交通标识进行整治;与省交通集团积极沟通协调,做好高速公路红线内的绿化工程建设。

  市公路局:负责制定全市“路边”整治工作计划;制定我市省养公路沿线重点整治区内的绿化整治方案,具体由辖区内公路养护责任单位负责实施;指导全市“路边”整治工作。


第 [1] [2] [3] [4] 页 共[5]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