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畜牧食品局关于举办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专题讲座的通知
(川畜食函〔2009〕326号)
各市(州)畜牧食品(畜牧、畜牧兽医、农牧)局、成都市农委,各扩权试点县畜牧食品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已于今年6月1日开始实施。为了认真贯彻《
食品安全法》,做好与《
农产品质量安全法》衔接,省局邀请农业部专家来川举办《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专题讲座。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会议内容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讲座。
二、会议时间
7月27日上午报到, 27日下午14:30开会。
三、参会人员
各市(州)畜牧食品(畜牧、畜牧兽医、农牧)局分管局长(主任)及主管科长各1名,各扩权试点县畜牧食品局分管局长一名(请勿超员);省局机关全体人员,局直属单位领导和中层干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