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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卫生局关于组织开展江苏省中医(民族医)医师资格认定实践技能考核的通知

苏州市卫生局关于组织开展江苏省中医(民族医)医师资格认定实践技能考核的通知
(苏卫医〔2008〕72号)


张家港市、常熟市卫生局:
  根据《省中医药局、省卫生厅关于公布参加中医(民族医)医师资格认定考试实践技能考核人员名单的通知》(苏中医政〔2008〕62号)精神,我局定于2008年11月17日进行中医(民族医)资格认定实践技能考核,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苏州市中医(民族医)资格认定实践技能考核的各项考务工作由苏州市卫生局组织,委托苏州市医学人才服务部具体承办。
  二、实践技能考核时间:2008年11月17日(星期一)下午13:00开始。
  三、苏州市考试地点:苏州卫生职业技术学院书院校区(苏州市书院巷20号)。
  四、请张家港市、常熟市卫生局对照附件内容,填写基本情况调查,加盖公章,于11月17日前报我局医政处并组织辖区内考生,准时参加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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