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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下达创建江苏省人居环境奖工作任务的通知


  22.市民防局。

  (1)城市人均避难场所面积≥2平方米。

  (2)建立完善的应急指挥系统,制定突发公共事件等地方应急预案,并经过实际演练。

  23.市消防支队。

  (1)保障城市公共消防基础设施完好率100%。

  (2)建立完善的应急指挥系统,制定突发公共事件等地方应急预案,并经过实际演练。

  24.市环保局。

  (1)城市空气质量。API≤100的天数占全年天数比例≥80%。

  (2)城市地表水环境质量达标率100%,且市区内无Ⅳ类以下水体。

  (3)城市区域噪声平均值≤60db。

  (4)牵头市水利局统计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90%。

  (5)会同市安监局确保近两年内不发生重大安全、污染、破坏环境等事故,如果发生,造成重大负面影响的,实行申报一票否决。

  (6)建立完善的应急指挥系统,制定突发公共事件等地方应急预案,并经过实际演练。

  25.市安监局。

  (1)确保近两年内不发生重大安全事故,如果发生,造成重大负面影响的,实行申报一票否决。

  (2)建立完善的应急指挥系统,制定突发安全生产事件等地方应急预案,并经过实际演练。

  26.市城投集团。

  (1)按照景观风貌专项规划进行建设,新建建筑有镇江特色。

  (2)管理的历史街区得到有效保护。

  (3)城市实践案例: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西津渡)(该项内容于2011年4月5日前上报市创建办)。

  27.市交投公司。

  (1)按照景观风貌专项规划进行建设,新建建筑有镇江特色。

  (2)管理的历史街区得到有效保护。

  28.市水投公司。

  (1)按照景观风貌专项规划进行建设,新建建筑有镇江特色。

  (2)管理的历史街区得到有效保护。

  (3)城市实践案例:水生态保护和水环境治理(北湖)(该项内容于2011年4月5日前上报市创建办)。

  29.南山管委会。

  基本消除棚户区,居民得到妥善安置,实施物业管理。按照城中村改造规划实施改造。

  30.市委宣传部、市总工会、团市委。

  会同市住建局营造创建人居环境奖宣传氛围,对各项宣传活动给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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