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畜牧食品局关于进一步开展兽药专项整治工作的紧急通知
(川畜食函〔2008〕411号)
各市(州)畜牧食品(畜牧、畜牧兽医、农牧)局、成都市农委,省兽药监察所:
为进一步加强兽药行业监管工作,认真汲取“三鹿奶粉事件”教训,从源头上确保我省畜产品质量安全,省局决定从即日起,集中一个月时间,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一次兽药专项整治行动。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当前,因“三鹿奶粉事件”引发的食品安全问题,已成为全社会关注的焦点。我省是畜牧业大省,也是全国重要的畜产品生产基地。加强兽药监管,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和违禁兽药行为,既是动物卫生和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的重要内容,也是维护群众生命安全,推动畜牧业持续健康发展的重要保障。为此,各级畜牧兽医管理部门一定要从政治和全局的高度,充分认识做好兽药监管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和紧迫性,认真汲取“三鹿奶粉事件”教训,举一反三,深入查找本辖区内兽药监管工作漏洞,以对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精神,加强领导,落实责任,认真开展好此次兽药专项整治行动,全面完成各项整治任务,确保全省畜产品质量安全。
二、突出重点,狠抓落实
在此次专项整治行动中,各级畜牧兽医管理部门要按照农业部《2008年兽药市场专项整治方案》的要求,结合当前工作特点,对兽药生产、经营、使用环节开展一次全面清理检查,其中生产企业检查率要达到100%,经营单位、规模养殖场检查率要达到90%,奶牛养殖场检查率要达到100%,并突出以下工作重点:
(一)严厉打击制售和使用违禁兽药行为。对检查中发现的违禁兽药,要立即收缴销毁并追踪溯源。坚决杜绝在养殖环节特别是规模养殖场和奶牛饲养场中使用违禁兽药行为,一经发现,要严肃查处。
(二)全面清查各种假冒伪劣兽药产品。加大对非GMP企业非法生产兽药行为的查处力度,坚决取缔造假制假黑窝点。对兽药标签与兽药国家标准不符,擅自扩大适应症和使用范围的产品,要按假兽药查处。省兽药监察所要加大兽药产品抽查力度,特别是要对不按标准生产、擅自改变组方的产品开展专项抽检,进一步提高产品质量。
(三)加强兽药GMP后续监管工作。对兽药生产企业GMP实施状况进行监督检查,督促企业落实生产记录、原料进厂检验和产品出厂检验等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