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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畜牧食品局关于做好重点生猪屠宰加工企业情况调查工作的通知

四川省畜牧食品局关于做好重点生猪屠宰加工企业情况调查工作的通知
(川畜食函[2008]391号)


各市(州)畜牧食品(畜牧、畜牧兽医,农牧)局,成都市农委:

  今年三月初省畜牧食品局在全省开展重点生猪屠宰加工企业生产销售情况统计工作以来,各市(州)高度重视,大部份市(州)每月都能按要求及时、准确地上报统计报表,但是,也有部分市(州)填报数据不准,指标填报不全,报表时间延误。为此,省局决定对各市(州)重点生猪屠宰加工企业统计报表和报送时间进行调整,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报送内容

  按本通知新修订提供的《重点生猪屠宰加工企业情况表》各项指标逐一准确填报(见附表)。

  二、报送时间

  为切实做到各市(州)上报的数据准确、及时,体现精简、效能的原则,经省局领导同意,现将报送时间更改为每季度上报1次(4月8日、7月8日、10月8日、次年1月8日前),今年10月8前上报三季度(7、8、9月累计数)。

  三、报送方式

  以纸质传真和电子邮件方式报送。邮箱地址:scxm2008@126.com,传真:028-85581135。接收单位:四川省畜牧食品局市场与经济信息处。

  四、要求

  请各市(州)接此通知后,务必明确专人认真填报,分管局长须对报送数据审核签字,省局将按照目标管理的有关要求,对各市(州)上报情况进行考核。

  附件:重点生猪屠宰加工企业情况表

二00八年九月十六日

  重点生猪屠宰加工企业情况表
  填报单位:       年   季度
企业名称本季度屠宰量(头)本年累计屠宰量(头)本年累计外销量本年累计出口量(吨)季末库存(吨)
分割肉(吨)其他(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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