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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农业厅关于填报2008年全省农业系统国有单位人事劳动统计报表的通知

四川省农业厅关于填报2008年全省农业系统国有单位人事劳动统计报表的通知


各市州农业(牧)局、成都市农委、厅直属事业单位:

  现将2008年全省农业系统国有单位人事劳动统计年报表式印发给你们,请按填报说明和要求认真做好统计资料的搜集、整理、填报、汇总和分析工作,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市州农业(牧)局、成都市农委(以下简称统计汇总单位)分别负责布置所辖地区(市、县)系统内国有单位的填报工作,并负责审核、汇总。

  二、市、州统计汇总单位须报送由汇总软件生成的数据和纸质打印报表一份(请签字,加盖公章);同时,要在认真总结和分析本单位负责的统计年报工作的组织过程、统计结果的基础上,形成综合分析材料,主要包括统计工作总结、统计数据分析、对策建议等内容,并与统计报表、数据于2009年3月1日前同时报送省农业厅人事劳动处。报送情况将作为年报统计会审会评比表彰先进单位的重要参考因素。全省会审会召开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厅直事业单位须报送农业部报表、省人事厅报表数据(工作人员统计报表和工资统计报表)和纸质打印报表各一份(请签字,加盖公章),省人事厅统计报表务必于2009年1月12日前、农业部年报务必于2009年2月25日前报送厅人事劳动处。

  三、关于农业部报表中乡(镇)农技推广机构及人员统计范围。乡(镇)农技推广机构及人员统计既包括按国发[2006]30号文件及川府发[2007]11号文件规定,理顺管理体制后上收县(市、区)管理的乡镇推广机构及人员,也包括仍然由乡镇直接管理的综合服务机构,综合服务机构人员只统计农技人员,不包括其他专业人员。

  四、2008年的农业部统计年报表式和汇总软件不变。统计汇总软件可从中国农业人才网(网址http://www.agrihr.gov.cn)下载。统计工作中如遇有问题,请及时与省农业厅人事劳动处赵柯同志联系,联系电话:028-85505033。或农业部人力资源开发中心、中国农学会信息处联系,电话:010-59194205、59194221。

  附件:全国农业系统国有单位人事劳动统计报表制度(略)

  2008年1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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