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密切配合,协作共建。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横向衔接,积极与发改、财政、国土、建设等部门沟通,努力争取多方支持。要搞好纵向协调,加强管理与服务,建立上下联动、横向配合、有序推进的工作机制,协同完成灾后恢复重建任务。
(四)科学选址,保证质量。乡镇或区域性农技推广服务机构灾后恢复重建要坚持方便农民、有利服务的原则合理布局,项目选址一般应临街当道、成独立单元。要避开重大灾害隐患点,严格执行抗震设防要求,严格执行国家建设标准和技术规范,严把设计、施工、材料质量关,遵守安全规定,确保恢复重建工程质量和安全。
三、重建目标
根据《汶川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总体规划》,按照服务农业、服务农民、服务农村的要求,用三年时间全面完成恢复重建任务,使灾区农技推广服务体系的基础设施、推广设施设备等硬件恢复或超过震前水平,构建布局合理、管理规范、功能完备、队伍精干、装备精良、运转高效、服务到位,能更好履行公益性职能、服务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现代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体系,满足粮食等大宗农产品有效供给、农业灾害预防控制和农产品质量安全保障对农业公共服务的基本需求。
四、重建内容
农业主管部门要按照国家和我省灾后恢复重建规划确定的建设任务,编制详细的恢复重建实施方案,原则上要求恢复重建的乡镇农技推广服务机构,在县域内做到规划设计一个蓝本、外观风貌基本一致、仪器设备对路适用。具体建设内容重点突出“五有”:
--业务工作有场地。围绕满足农技服务最基本的条件需要,切实抓好土建工程为主要内容的阵地建设,合理确定办公、培训、检测、农事用房等设施功能,切实解决目前业务工作无场地的现实困难。
--推广服务有手段。围绕农技推广、病虫测报防治、测土配方、农业环境监测、农民教育培训、信息采集处理等业务有效开展,配备必要、适用的仪器设备,保证农技推广服务工作开展最基本的手段需要。
--试验示范有基地。围绕农业公共服务需求,县乡农技推广机构要建立固定的试验示范基地,开展新品种、新技术引进、试验、示范、展示和培训推广。
--进村入户有效果。围绕便捷高效,实现科技人员直接到户、良种良法直接到田、技术要领直接到人“三直接”的基本要求,添置必要的交通、通讯工具,构建农业科技进村入户快速通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