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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卫生局关于开展2008年下半年出院病人问卷函调工作的通知

苏州市卫生局关于开展2008年下半年出院病人问卷函调工作的通知
(苏卫监〔2008〕25号)


各市、区卫生局,苏州工业园区、苏州高新区社会事业局,各有关医院:
  根据年初工作安排,决定继续对全市医疗单位进行2008年下半年出院病人问卷函调。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函调对象和数量
  1.函调单位及编号
  此次问卷函调对象为全市二级以上医疗单位共22家医院,具体医院及编号为:苏州大学附属第一医院(701)、苏州大学附属第二医院(702)、苏州大学附属儿童医院(703)、苏州市立医院(704)、苏州市中医医院(705)、苏州市广济医院(706)、苏州市第五人民医院(707)、苏州市第七人民医院(708)、苏州市木渎人民医院(709)、苏州市吴中人民医院(710)、苏州市相城人民医院(711)、常熟市第一人民医院(712)、常熟市第二人民医院(713)、常熟市新区医院(714)、昆山市第一人民医院(715)、昆山市中医医院(716)、太仓市第一人民医院(717)、太仓市中医医院(718)、吴江市第一人民医院(719)、吴江市第二人民医院(720)、张家港市第一人民医院(721)、张家港市中医医院(722)。
  2.函调数量和出院病员的确定
  参加本次问卷函调工作的医院,函调出院病员数均为200名。出院病员的确定,系2008年9月20日前的病员,按照倒序依次排列选取函调对象,人数为实际函调数的三倍,用EXCEL电子表格编造函调对象候选人花名册,于9月26日前用E-mail发到以下信箱jijjc@szws.net,由我局监察室确定函调人选后反馈至各有关单位。
  3.编造函调对象花名册
  按照我局确定的函调对象编造花名册,花名册内容包括问卷编号、住院号、病区床位、姓名、出院日期、出院情况(治愈、好转、未愈、死亡、转院、其他)、家庭住址、邮编、联系电话等(样表见附件二),于10月10日前报苏州市卫生局监察室一份。
  二、函调内容
  见附件一:苏州市医院出院病员问卷函调表。
  三、函调方法
  1.函调表的填写:各单位根据我局监察室确定的名单自行复制函调表,并在问卷函调表上填好编号和被查医院全称,如XX市第一人民医院,不能填简称。问卷函调表编号为6位数,前3位为被调查单位编号,后3位为问卷序号。单位编号详见“函调单位及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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