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切实加强对灭鼠药物的管理。市区灭鼠统一活动使用的药物采用安全有效的慢性抗凝血剂,由市爱卫办在具有农业部登记证等“三证”、防伪标识和全国爱卫办推荐认定资质的药物中,通公开招标择优统一选定组织,各区不得擅自购买使用。城区外环境和居民户灭鼠用药均应继续免费供给(居民包括外来人员均可凭身份证到所属的社区居委);单位用药原则上由各区(街道)设点供应;鼠药进出的每个环节,均必须做好进出数量登记和签名等可溯源管理制度。各市(县)爱卫会选用的灭鼠药物,必须具有农业部农药登记证等“三证”、防伪标识和全国爱卫办推荐认定的资质,并将有关资料报苏州市爱卫办和当地毒鼠强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严禁擅自生产、加工、配制鼠药;鼠药下拨各环节必须落实进出数量登记和签名可溯源管理制度。
五、统一活动、时间安排
市区秋冬季灭鼠统一活动,确定2008年11月17日至24日为准备阶段,各区负责鼠和蚊蝇的情况调查,结果报市爱卫办;11月25日起统一投饵,连投四天,各区蚊蝇消杀工作应同步进行。在各区各街道自查的基础上,市爱卫办将会同毒鼠强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各区灭鼠工作情况进行抽查,结果纳入年终工作考核内容。对工作不落实、灭后密度超标的街道和单位,要通报批评,限期整改。
各市(县)的灭鼠和蚊蝇消杀统一活动工作由各市(县)爱卫会根据本通知精神和结合当地实际作出部署、实施,并于2008年12月底前将工作开展情况及结果报市爱卫办。
以上通知,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〇〇八年十一月三日
附件:
苏州市灭鼠技术方案
1、整治环境:清除室内外杂物、垃圾及脏乱死角等鼠栖息活动场所。
2、宾馆、饭店、粮食部门、单位食堂、饮食店等重点单位:
(1)下水道、排水沟及通向室内的管道用单向阀门或加防鼠网、挡鼠板;
(2)地下室、一楼的窗户及所有通气孔,要加金属网,网眼<13×13mm;
(3)门窗要合缝,缝隙小于6mm,门下要镶铁皮;
(4)所有管道和电缆进出建筑物的孔洞(管道井)要用水泥堵塞;
(5)建筑物内所有孔洞和缝隙都要用水泥抹平,防止鼠隐藏和利用。
3、一般单位及居民区:
一般单位及居民区除了室内采取一些防鼠措施外,重点搞好环境卫生,清除鼠的栖息场所,断绝鼠粮,室内外地面尽可能硬化。阴沟下水道、化粪池要完整,周围要用水泥抹平,地面洞口要用砖块、水泥堵死,防止鼠打洞筑巢;同时房屋周围,院落内修建一定数量的毒饵站。
4、公共场所及公共绿化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