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检查数量足够大、有代表性的原则。
五、检查要求和检查数量
1.爱卫组织管理:
检查对象:各区爱国卫生组织网络和办事机构。
检查方法:查阅资料、填写计录表。
检查数量:各区爱卫办、1-2个委员部门、2个街道(社区)
2.健康教育:
检查对象:各区健康教育组织网络和健康教育机构建设。
检查方法:查阅资料、填写计录表。
检查数量:各区健康教育机构、2个街道(社区)、小学各1所、大商场1 个、医院1个、企业2个。
3.市容环境卫生:
检查对象:城市主次干道、街巷,主要街道两侧建筑物、广告、牌匾,城市照明设施,生活垃圾及粪便处理场,生活垃圾中转站,公共厕所,农副产品市场,建筑工地,城市绿化、河道、湖泊等。
检查方法:现场检查,填写记录表。
检查数量:主次干道4条、街巷4条、主要街道两侧建筑物、广告、牌匾及照明设施若干个、生活垃圾中转站2个、公共厕所2个、农副产品市场2个,建筑工地2个、城市绿化、河道、湖泊若干个。
4.环境保护:
检查对象:饮用水源地 烟尘控制区 生活污水处理厂。
检查方法:现场检查、听情况介绍、查阅资料、填写记录表。
检查数量:分为现场检查和查阅资料两个方面。
(1)现场检查:饮用水源地1个(吴中、高新区、园区、相城区)、污水处理厂1座(金阊区除外)、主要干道上噪声显示屏1个、登高点1个(查看烟控区)
(2)资料查阅:饮用水达标率(吴中、高新区、园区、相城区)、烟尘控制区覆盖率、污水处理率(吴中、高新区、园区、相城区)、区域环境噪声平均值、近三年内未发生特大环境污染与破坏事故(吴中、高新区、园区、相城区)(证明材料)。
5.公共场所、饮用水卫生:
检查对象:各区公共场所、饮用水卫生相关单位。
检查方法:现场检查,填写计录表。
检查数量:旅店2家(50床位以下)、普通理发店2家(20平方米以下)、浴室2家(500平方米以下)、二次供水设施1家。
6.食品卫生:
检查对象:各区食品生产经营单位。
检查方法:现场检查,填写计录表。
检查数量:熟肉制品加工厂1家、大型超市1家、集贸市场1家、学校食堂1家、建设工地食堂1家、加工经营场所面积小于50平方米饮食店2家(风景旅游点、学校、医院或车站周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