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卫生局关于进行2008年度城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工作评估的通知
(苏卫社〔2008〕24号)
平江、金阊、沧浪区卫生局;市社区卫生服务指导中心、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市妇幼保健所:
按照今年工作安排,经与各区卫生行政部门商定,2008年度市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工作评估继续实行市区二级联合评估,评估依据为年初签订的2008年工作任务合同书,主要评估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公共卫生、预防保健、基本医疗工作成效,社区居民满意度(由各区卫生局另行安排),经商议评估时间定于11月上、中旬,具体事项如下:
一、评估工作时间:2003年11月6日-14日
二、被评估单位:各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社区卫生服务站。
三、检查人员组成:
1.由各区卫生局领导带队,市、区卫生行政部门及专业机构人员参加。
2.市级疾病控制中心6人(主管慢病防治;疾病防治、计划免疫;健康教育)、市妇幼保健所4人(负责妇保及计生指导、儿保)。各区评估人员由各区卫生局确定,参加所在辖区社区机构考评。
3.市社区卫生服务指导中心(市立医院北区)医务科、护理部有关专业人员各2人
4.邀请市财政局派员督查评估工作。
请将参加考核评估人员名单于10月29日前报市卫生局社区卫生处。
四、评估方式:
1.群众满意度调查;由各区卫生局负责实施,可选择以第三方评估或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向社区居民述职形式测评满意度,请于11月20日前将测评结果报市卫生局社区卫生处。
2.按照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功能定位,进行各项资料的调查和现场抽查核对。
3.本次年终评估成绩占年度评估的70%,开展日常评估的各区评估成绩占30%。
五、检查安排:(日程以各检查组安排为准)
检查组分为二组:第一组:平江区、金阊区;第二组:沧浪区;
时间
第一组
第二组
11-6(周四)
白洋湾中心、路北、白洋湾
葑门中心、杨枝、湄长、
11-7(周五)
观景、来运、留园中心、
竹辉、吴门桥中心、相王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