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农业委员会关于认真做好大春生产和国庆期间农机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
(成农机〔2008〕21号)
各区(市)县农村发展(城乡一体化)局(统筹委),高新区经发局,直属相关单位,机关有关处室:
今年以来,我市农业部门认真贯彻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落实全国、省、市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特别是开展“创建平安农机,促进新农村建设”活动和开展“农机安全生产百日专项督查行动”以来,我市安全生产形势较为稳定。目前正值大春收获季节,大量外地联合收割机来我市参加水稻收割作业,因长途行驶、道路不熟、疲劳驾驶,农机作业事故时有发生,给农民群众生命财产带来痛苦和损失。为了确保大春收获和国庆期间的农机安全,现将有关事项紧急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
各区(市)县农村发展局要高度重视农机安全生产工作。主要领导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要亲自抓,分管领导要具体抓,安全科(监理站)长、片区农机站长、安全专兼职干部,都要在各自的工作中落实安全责任。
二、加强宣传教育
各级农业部门要充分利用各种宣传手段和工具,大力宣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宣传农机安全生产知识,要认真吸取过去农机事故的惨痛教训,深入分析事故原因,查找事故隐患,重点教育农机驾驶操作人员遵章守纪、文明开车,同时做好农民群众的安全宣传,增强他们的安全意识。
三、开展安全检查
各级农业部门要认真做好大春收获期间的农机安全工作。重点对农田作业(耕、旋、耙)、农副产品加工、机电提灌、机械植保、收割脱粒作业等进行一次安全检查,特别要加强对跨区作业的机手的安全督促,要在关心外地机手生产、生活的同时,督促他们严格遵守操作规程,注意操作细节,坚决制止违章作业,消除事故隐患。
四、切实做好国庆期间的安全工作
要抓好节前、节日期间、节后农机安全生产工作,通过会议、检查等形式做好工作的落实。节日期间,要严格落实领导带班、24小时值班和安全工作情况报告制度,及时处理各类突发事件,确保社会稳定。同时将节日值班表提前报市农委农机化管理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