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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农业委员会关于做好2008年动物疫病秋防工作的通知


  三、强化保障,务求实效

  (一)细化实施方案,落实资金

  一是各区(市)县要结合各自实际在《2008年秋季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实施方案》中对秋季动物防疫时间、疫苗种类、接种方法、实施步骤等进行细化,力求做到防疫工作“不漏一村一组一户、不漏一畜一禽一针”。二是要加大投入,落实秋防所需经费。各区(市)县畜牧部门要根据秋防工作的需要,足额落实好防控工作所需经费,保证强制免疫、消毒灭源、疫情监测、扑杀及补助和无害化处理、监督管理等工作的顺利开展。特别是要积极落实好疫苗储藏、运输以及免疫注射工作经费,解决好村级防疫人员的劳务报酬。同时要加强资金管理,专款专用。

  (二)加强值班工作

  为确保秋防工作顺利实施和国庆期间市民吃上“放心肉”,我市各级畜牧部门和动物防疫监督机构要安排好值班工作,领导同志要亲自带班,一旦出现问题,要及时妥善处理并迅速报告。值班安排请于9月26日前报市农委畜牧兽医处和市动物防疫监督总站。

  (三)开展执法规范年活动检查

  省畜牧食品局要在10-11月份对全省执法规范年活动开展情况进行检查,我市各级畜牧部门要按照《农业部关于开展全国动物卫生监督执法规范年活动的通知》 (农医发[2008]6号)的精神在10月底前完成自查工作,并做好11-12月农业部检查组对各省进行考核的迎检工作。我市动物卫生执法机构要通过全国动物卫生监督执法规范年活动的开展,切实规范动物卫生监督执法行为。

  (四)加强督查

  为了保证秋防工作的顺利完成,我市秋防督查工作将采取各区(市)县自查、市农委督查和全省交叉检查三种形式。

  各区(市)县畜牧部门要加大督查力度,重点对防疫工作进展、免疫标识佩带、免疫档案建立、疫情监测和报告、防疫物资管理、基层防疫体系建设,以及规范养殖场的免疫实施监管和指导等情况进行督查。督查采取明察暗访、暗访为主的方式进行,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整改,消除隐患。市农委将组成5个督查组在10月25日后对全市秋防工作进行督查,督查的情况将在全市进行通报。

  全市秋防工作进度实行周报制,各区(市)县畜牧部门每周五上午12:00点以前,要将辖区的秋防进度报表(由分管局长审核、签字)汇总后上报市动物防疫监督总站。市重大动物疫病防制指挥部将定期通报各地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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