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农业委员会关于开展小春种子质量监督抽检的通知
(成农业〔2008〕23号)
各区(市)县农村发展(城乡一体化)局,供销社,直属相关单位,机关有关处室:
为加强对全市小麦、油菜种子,尤其是小麦良种补贴品种的质量监管,确保我市明年小春生产用种安全,维护种子生产者、经营者、使用者的合法权益,保证农作物种子质量,杜绝假冒、伪劣种子的流通,根据《
种子法》的有关规定和农业部《
农作物种子质量监督抽查管理办法》的要求,市农委决定,开展小春种子市场质量抽检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抽检对象
小麦良补品种、市场销售的小麦、油菜种子。
二、抽检单位和范围
市农委委托市种子管理站负责对金牛、青羊、武侯、锦江、成华、高新区境内经营销售的农作物种子进行抽样,送有计量认证资格的种子检验机构检测。其余各区(市)县由当地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委托获得计量认证资格的种子质量监督检验机构抽检本行政区域内经营销售的小春种子。小麦良补区(市)县应对良补招标的每一个品种,每一个批次都要进行抽检。受委托的承检机构凭农业行政部门开具的《种子质量监督抽查通知书》,按照《农作物种子质量抽查管理办法》规定的程序开展工作。
三、抽检方式和时间
检验方式按GB/3543.1-3543.7-1995的规定执行。抽检时间从即日起到11月底结束。
四、抽检结果和通报
本次所抽查的种子水份、净度、芽率由抽检单位进行检验。小麦真实性、纯度鉴定由市上统一组织进行。对未达到国家标准或包装上(标签)未注明质量的,按《
种子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理。小麦抽检纯度样品请于10月25日前交到市种子管理站。各检验单位将检验的种子质量结果于11月底以前报市种子管理站,并将在全市范围内进行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