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成都市农业委员会关于切实抓好农机安全工作的通知

成都市农业委员会关于切实抓好农机安全工作的通知
(成农机〔2008〕23号)


各区(市)县农村发展(城乡一体化)局(统筹委),高新区经发局,直属相关单位,机关有关处室:

  2008年9月17日,省、市政府召开了省、市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蒋巨锋、李成云、葛红林、白刚等省市领导出席会议并作了重要讲话。会议通报了全省、全市发生的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传达了中央领导同志的重要批示精神。省农机局为贯彻全省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做好国庆期间农机安全工作,印发了川农机发[2008]97号、98号通知。为贯彻落实省、市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和省农机局文件精神,现就抓好农机安全生产工作提出如下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对安全工作领导

  各区(市)县农业主管部门要认真领会、及时传达会议精神,正确处理安全与生产、安全与效益、安全与发展、安全与社会进步的关系。认真吸取全国、全省连续发生多起重特大事故的教训,举一反三,认真分析农机安全面临的严峻形势,充分认识安全生产工作的长期性、艰巨性和复杂性,坚决克服各种松懈麻痹思想和畏难情绪,切实加强对安全工作的领导,进一步增强抓好安全生产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严格落实安全责任倒查制、行为过错追究制,依法履行职责,落实防控措施,确保责任到位。

  二、综合治理,深化农机安全源头管理

  (一)严格农机驾驶人管理。一是要严格执行驾驶培训机构资质认证制度。凡未取得省农机局核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拖拉机驾驶培训机构许可证》,一律不得从事拖拉机的驾驶培训。二是严格教练员管理。凡是未取得省农机局核发的《准教证》的教练员,一律不得从事拖拉机的培训。三是严格执行培训、考试分离制度,各级农机主管部门一律不得从事拖拉机驾驶培训工作。学员凭有资质的培训机构提供的结业证书和培训记录方可参加初考和增考,坚决杜绝未经培训或考试不合格就发证的现象。四是要加强对拉机驾驶培训机构的监督,对未按规定进行培训或未提供驾驶培训记录的,一律不得进行考试。

  (二)切实规范农机监理业务。一是严把准入关,要严格审查有关手续,科学规范有关程序,切实加强农业机械检验、登记、发牌、发证等工作。未经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农业机械,一律不予办理入户。二是对转向、离合、制动、灯光和操作系统有严重隐患的机车,一经发现要坚决制止其上路行驶和农业作业。三是严格报废制度,对已达报废标准,进行强制报废。四是严禁办理超标车辆入户和跨行政区域发牌发证。五是做好脱检漏检机具的补检工作,提高年检率和年检合格率,保持机车的良好安全技术状态。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