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农业委员会关于实施农产品市场准入制度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防控工作的通知
(成农办〔2008〕147号)
各区(市)县农村发展(城乡一体化)局(统筹委),高新区经发局,直属相关单位,机关有关处室:
市政府决定2009年1月1日率先对肉及肉制品、豆制品、奶制品、蛋及蛋制品、粮油制品、调味品(包括酱油、味精、豆瓣、醋)6类食品实施市场准入制度。为提高我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确保农产品销售顺畅,现就进一步加强生产环节农产品质量安全防控工作通知如下:
一、加强产地环境防控。要加强农产品生产基地环境质量普查、监管,禁止向食用农产品基地排放废气、废水、固体废弃物及其它有毒有害物质。要对土壤、灌溉水中的重金属和农药残留等有毒有害物质的进行动态监测,对被污染的食用农产品基地进行安全评估,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治理和净化,对轻度污染的耕地采取种植绿肥、增施有机肥等措施加以改良、治理,对污染严重不宜种植食用农产品的要退出食用农产品种植,改种其它作物。
二、加强农业投入品防控。要建立以“农资放心店”为主的乡(镇)、村农资连锁经营网络,完善农资质量保障体系。要严格执行禁用、限用农业投入品管理制度,及时向社会公布禁用、限用农业投入品品种,生产、销售企业要建立完善进、销台帐制度和质量安全承诺制度,禁止生产销售国家明令禁止生产销售的农药、肥料、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各执法主体要对未建立完善有关制度和违规生产销售农业投入品的行为予以及时查处,加强农业投入品的监督抽查和专项整治,严厉打击制售、使用违禁农业投入品和假冒农业投入品的违法行为。
三、加强生产过程的防控。要在全面推行无公害标准化农产品生产的基础上,组织、引导、扶持生产企业、专合组织建设农产品标准化生产基地。一是要推进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及HACCP、GAP等认证工作,提高标准化程度。二是生产企业、专合组织要实行统一技术规程、统一投入品供应,提高生产组织化程度。三是做好动物疫情疫病防控工作,加强动物卫生监督执法,严格产地和屠宰检疫,加强和规范市场、运输等环节动物防疫监督检查。要加快动物标识及其疫病溯源体系建设,提高动物疫病的监控水平。四是生产基地要严格执行生产管理责任制度、投入品安全间隔期、休药期制度、生产档案记载制度和病死动物、有害生物无害化处理等制度,切实构筑起可供追溯和问责的质量安全监控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