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苏州市肉菜流通追溯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6.“产销对接”核心企业追溯系统建设推进小组。由市商务局、市农委等部门组成,负责对试点的“产销对接”核心企业溯源系统建设,市商务局分管领导任组长。

  7.技术保障组。由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商务局组成,负责制定技术标准、技术方案,督查平台和系统软硬件建设,根据需要及时调整技术手段等,市发改委分管领导任组长。

  8.财务审计组。由市财政局、市审计局、市监察局等部门组成,负责监督管理项目建设资金,市财政局分管领导任组长。

  9.宣传组。由市委宣传部、市商务局组成,制定宣传方案并组织实施,市委宣传部分管领导任组长。

  为保障建设工作高效、有序开展,各环节建设主要责任部门采用集中办公形式,由市商务局、市农委、市卫生局、市食药监局、苏州工商局、苏州质监局各抽调1名处长和1名专职人员参加,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协调集中办公相关事宜。

  (二)落实目标任务,明确职责分工。建设目标任务、工作职责分解落实到具体的责任部门(见附件3)。

  (三)落实项目启动资金。按照市实事项目建设的时间进度要求,由市财政局尽快落实先期资金,及早启动项目建设。

  (四)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完善市场准入制度。

  为保障肉菜流通追溯体系运行,一是要根据商务部、省商务厅对试点城市的要求,成立商务综合行政执法队伍,进一步加强生猪屠宰管理的执法监督;二是要尽快研究出台相关地方规章,加强市场准入,明确部门职责,强化监管。

  (五)强化舆论宣传,营造社会氛围。组织媒体主动跟进建设进程,大力宣传肉菜流通追溯体系建设的目的、意义、环节和成效,提高百姓的知晓度、认同度和参与度,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七、技术方案

  根据商务部《全国肉类蔬菜流通追溯体系建设规范(试行)》规定,近期将向社会公开征集《苏州市肉菜流通追溯体系建设技术方案》。

  八、建设费用

  省级财政支持我市肉菜流通追溯体系建设资金3300万元,我市各级财政不低于1∶1配套资金。系统建成后,每年运行维护费用纳入各地财政预算。

  九、其它


第 [1] [2] [3] [4] [5] [6] [7] [8] 页 共[9]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