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消费环节追溯子系统建设,完成市区500家团体消费单位建设(包括大型餐饮企业、机关院校和大型企业食堂、肉菜加工企业等)。其中餐饮企业450家(责任单位市食药监局、市卫生局);加工企业50家(责任单位苏州质监局)。
6.“产销对接”企业追溯子系统建设(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农委),完成市区12家“产销对接”企业建设。
(四)运行测试阶段(2011年11月1日~11月30日)。
完成市级追溯管理平台与各节点子系统的链接以及性能和安全测试,调整完善系统功能。
(五)评估验收阶段(2011年12月1日~12月31日)。
完成市实事项目及省试点城市项目验收。
其它市、区的建设工作由当地人民政府(管委会)总负责,建议与城区同步建设。
六、保障措施
(一)建立项目建设组织机构。
成立由阎立市长任组长,相关分管副市长任副组长,相关分管秘书长以及市发改委、市商务局、市卫生局、市食药监局,苏州工商局、苏州质监局主要领导,市委宣传部、市经信委、市财政局、市公安局、市监察局、市农委、市审计局、市物价局及各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分管领导为成员的领导小组,负责统筹组织。领导小组下设9个工作组:
1.办公室。由市政府办公室、市委宣传部、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商务局、市农委、市财政局、市卫生局、市食药监局,苏州工商局、苏州质监局等部门组成,负责协调推进各环节建设。由市政府分管秘书长任主任,市商务局分管领导任副主任。
2.生猪屠宰环节建设推进小组。由市商务局、市农委、苏州工商局等部门组成,负责生猪屠宰环节溯源系统建设,市商务局分管领导任组长。
3.肉菜流通环节建设推进小组。由苏州工商局、市农委、市商务局、市物价局等部门组成,负责批发市场、农贸市场、超市(大卖场)溯源系统建设,苏州工商局分管领导任组长。
4.餐饮消费环节建设推进小组。由市卫生局、市食药监局组成,负责餐饮企业、机关院校和大型企业食堂溯源系统建设,市食药监局分管领导任组长。
5.肉菜加工环节建设推进小组。由苏州质监局、市卫生局、市食药监局等部门组成,负责以肉为主要加工原料的食品加工企业溯源系统建设,苏州质监局分管领导任组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