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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广播电视和新闻出版局关于印发《成都市广播电视局关于农民集中居住区广播建设的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


  四、农民集中居住区广播建设的组织实施

  (一)组织建设。农民集中居住区广播建设在市广电局统筹指导下进行,方式是主要设备联合招标,各区(市)县广电局组织建设。

  (二)时间进度。全市2009年新建成的50户以上农民集中居住区均应建设广播系统,并在2009年12月底以前建设完成。2009年以后新建的要在当年完成广播建设,2009年以前建成的要在2012年前完成广播建设。

2009年

2010年

2011年

2012年

2009年

9月20日

2009年

10月31日

2009年

11月15日

2010年1月1-15日

印发全市农民集中区广播建设实施意见

各区(市)县制定相应的实施办法;市广电局完成主要设备招标

主要设备到位;各区(市)县启动建设

组织检查验收;2009年新建集中区广播达100%

本年新建集中区广播达100%;2009年以前建成集中区广播达30%

本年新建集中区广播达100%;2009年以前建成集中区广播达70%

本年新建集中区广播达100%;2009年以前建成集中区广播达100%



  (三)经费筹集。农民集中居住区广播建设经费纳入各区(市)县财政预算,市财政采取以奖代补的形式给予补助,补助款在项目启动时预拨50%,补助金额采取逐年研究的办法确定。经研究,2009年对二圈层各区(市)县农民集中居住区广播建设每个补助1.3万元,对三圈层(包括重灾区)每个补助1.4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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