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农民集中居住区广播建设的组织实施
(一)组织建设。农民集中居住区广播建设在市广电局统筹指导下进行,方式是主要设备联合招标,各区(市)县广电局组织建设。
(二)时间进度。全市2009年新建成的50户以上农民集中居住区均应建设广播系统,并在2009年12月底以前建设完成。2009年以后新建的要在当年完成广播建设,2009年以前建成的要在2012年前完成广播建设。
2009年
| 2010年
| 2011年
| 201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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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
9月20日
| 2009年
10月31日
| 2009年
11月15日
| 2010年1月1-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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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发全市农民集中区广播建设实施意见
| 各区(市)县制定相应的实施办法;市广电局完成主要设备招标
| 主要设备到位;各区(市)县启动建设
| 组织检查验收;2009年新建集中区广播达100%
| 本年新建集中区广播达100%;2009年以前建成集中区广播达30%
| 本年新建集中区广播达100%;2009年以前建成集中区广播达70%
| 本年新建集中区广播达100%;2009年以前建成集中区广播达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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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经费筹集。农民集中居住区广播建设经费纳入各区(市)县财政预算,市财政采取以奖代补的形式给予补助,补助款在项目启动时预拨50%,补助金额采取逐年研究的办法确定。经研究,2009年对二圈层各区(市)县农民集中居住区广播建设每个补助1.3万元,对三圈层(包括重灾区)每个补助1.4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