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县级实施。农民集中区广播由县级广电局为主组织建设,市广电局进行指导并负责检查验收。
(五)规范运行。要制定全市统一的农民集中区广播管理运行制度,各地农民集中区广播均应按此制度规范运行。
三、农民集中居住区广播建设的技术标准
(一)农民集中区广播系统组成和功能。农民集中区广播由调频解调器、调音台、音频扩大机、调频调制器、广播喇叭(音箱)等设备组成,可实现中央、省、市、县、镇(乡)广播节目转播和集中居住区宣传与应急广播。
(二)信号传输方案。农民集中区广播信号传输由干线传输和区内传输两段组成。干线传输指广播信号到达农民集中区前的传送,主要通过调频共缆传输方式解决;区内传输指广播信号在农民集中居住区内部传送,可采用音频线缆直接传送,也可采用调频共缆传输传送。
(三)广播系统基本配置
类别
| 设备名称
| 配置数 量
| 备 注
|
室内部分
| 有一个安全独立的场所
| 1个
|
|
调频调制器
| 1台
|
|
同频插入器
| 1台
|
|
调频解调器
| 1台
|
|
话筒
| 1台
|
|
DVD播放机
| 1台
|
|
调音台
| 1台
|
|
音频扩大机
| 1台
|
|
室外部分
| 音频喇叭(音箱)
| 4个
| 以50户为基础配置不少于4个喇叭(音箱),每增加50户至少增加2个喇叭(音箱)
|
音频变压器
| 4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