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成都市农业委员会关于对四百万亩优质粮食丰产示范工程大春作物进行现场验收的通知

成都市农业委员会关于对四百万亩优质粮食丰产示范工程大春作物进行现场验收的通知
(成农业〔2009〕23号)


各区(市)县农村发展局,直属相关单位,机关有关处室:

  按照市政府《转发市农委关于成都市400万亩优质粮食丰产示范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成办函[2008]286号)要求,在大春作物的收获季节,市农委将组织专家对四百万亩优质粮食丰产示范工程中的水稻、玉米、红苕进行现场验收,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成立考核验收组

  考核验收组由市农委、市财政局、市科技局、市统计局、市农林科学院、市农技总站、市种子站、市植保站、市农经站、各区(市)县农村发展局抽派专家组成四个考核验收小组,实行小组内区(市)县交叉考核验收,即受考核的区(市)县不进入考核验收小组。

  二、验收申请

  项目承担区(市)县农村发展局在水稻、玉米和红苕收获前五天,向市农委提出验收申请。

  三、考核验收内容

  (一)听取汇报。对项目承担区(市)县的整体实施和完成情况进行全面了解。

  (二)核查资料。核查内容包括实施方案的制定情况,任务的具体落实和实施情况,产量的测产和验收情况等。

  (三)现场验收。由考核验收小组现场考查项目承担区(市)县的示范片和核心示范区后,随机抽取示范片、核心示范区和高产攻关田相应田块,按照水稻、玉米和红苕的验收办法进行现场验收。

  附件:1.四百万亩优质粮食丰产示范工程大春作物考核验收组名单

  2.四百万亩优质粮食丰产示范工程水稻验收办法

  3.四百万亩优质粮食丰产示范工程玉米验收办法

  4.四百万亩优质粮食丰产示范工程红苕验收办法

  二○○九年七月二十日

  附件1
  四百万亩优质粮食丰产示范工程大春作物考核验收组名单

  组 长:吴远根(市农委副主任)

  副组长:梁 岩(市农委副巡视员)

  成 员:郭 曼(市财政局农财处处长)

  吴 勇(市科技局农村处处长)


第 [1] [2] 页 共[3]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