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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银行哈尔滨中心支行关于印发《黑龙江省存量单位账户个人信息联网核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②无法进行联网核查的疑义信息的核实。留存的相关个人居民身份证件复印件记载的姓名为手写且难以识别的,或为生僻字无法输入联网核查系统进行核查的,银行机构应联系存款人提交相关个人的居民身份证原件进行核查和核实。银行机构字符终端存在盲点,无法输入居民身份证记载的姓名进行联网核查的,银行机构可到同一行别其他分支机构配备有PC机的网点进行核查和核实。
  ③重新提交的相关个人公民身份疑义信息的核实。相关个人因变更或换发身份证,银行机构对存款人重新提交相关个人居民身份证原件进行联网核查。如联网核查不一致,可参照上述联网核查不一致的疑义信息核实步骤进行处理。
  除上述核实方法外,银行机构还可按照有关法规制度,采取回访、实地查访等其他措施核实疑义信息。
  3.其他情况的核实。
  ⑴关于代理人身份信息的核查和核实。存款人委托代理人办理开户业务,但银行机构未留存代理人身份信息的,银行机构可依据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与代理人之间签订的委托书,联系存款人重新提交代理人身份信息进行核查和核实。如代理人发生变化的,由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重新确定代理关系,更换与代理人签订的委托书。新的代理人根据委托书提交其身份信息,由银行机构进行核查和核实。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无需代理人再次办理开户手续的,由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自行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到银行机构办理相关手续,银行机构无需核实代理人信息。
  ⑵关于过期身份证和临时身份证的核查和核实。相关个人的居民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超过有效期限的,银行机构应联系存款人提交相关个人的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进行核查和核实,并将其身份证复印件与留存的过期身份证复印件一并装订留存。相关个人的临时身份证未超过有效期限的,银行机构应按照有效身份证件处理方式进行核查和核实。
  4.核实结果报送及登记。
  银行机构根据公民身份信息的核实结果,按照“核实一致”、“进一步核实一致”、“核实不一致已撤销”、“核实不一致待撤销”和“无法进一步核实”的分类,逐户填写《真实性核实处置结果统计表》(附3)。
  其中“核实一致”是指联网核查反馈的公民身份信息与留存的居民身份证复印件记载的公民身份信息相符;“进一步核实一致”是指,联网核查反馈的公民身份信息与留存的居民身份证复印件记载的公民身份信息一项或多项不相符,但在采取其他核实措施后已证实被核实的公民身份信息属实;“核实不一致已清理”是指,联网核查反馈的公民身份信息与留存的居民身份证复印件记载的公民身份信息一项或多项不相符,且在采取其他核实措施后已证实被核实的公民身份信息确属虚假,并已按照有关规定撤销相关的单位银行结算账户。“核实不一致待清理”是指,联网核查反馈的公民身份信息与留存的居民身份证复印件记载的公民身份信息一项或多项不相符,且在采取其他措施后已经证实被核实的公民身份信息确属虚假,但由于无法联系存款人等原因,未能撤销单位银行结算账户。“无法进一步核实”是指,联网核查反馈的公民身份信息与留存的居民身份证复印件记载的公民身份信息一项或多项不相符,但由于无法联系存款人等原因,未能采取其他措施进一步核实公民身份信息的真实性。
  由于此次清理核实工作意义重大,为及时掌握工作动态,要求各银行在真实性核实期间每周一汇总上周《银行核对统计表》(见附4),各行在2009年2月12日前将本行真实性核实报告、《单位银行结算账户相关个人公民身份信息核对结果分类表》(见附5),报送人民银行哈尔滨中心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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