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汇总上报
各银行省级分行(社)只负责统计汇总本系统哈尔滨市区各机构的存量账户核实情况,人民银行各市(地)中心支行、哈辖各县(市)支行负责汇总辖内各金融机构的存量账户核实情况,汇总数据按以上分工逐级报送至人民银行哈尔滨中心支行。
(二)核实阶段
时间为2009年2月11日-2009年3月15日。
核实阶段主要是银行机构对经核查居民身份证复印件记载的姓名、身份证号码和照片与联网核查结果存在一项或多项不一致的信息(以下简称的疑义信息),采取各项措施进一步核实,以判别公民身份信息的真实性。
1.核实手段。银行机构应依据有关法律法规,采取要求客户补充其他身份资料或者身份证明文件、回访客户、实地查访、向公安、工商行政管理等部门核实以及其他可依法采取措施中的一项或者几项措施,对相关个人公民身份疑义信息进行核实。
2.核实步骤。核实步骤可分为判别疑义信息、联系存款人、核实疑义信息三个步骤。
⑴判别疑义信息
①联网核查不一致的情况。姓名、身份证号码一致,但照片与留存资料不符。包括留存的身份证复印件照片模糊,照片无法核对;留存的身份证复印件照片(主要是第一代身份证)与联网核查系统反馈照片差别较大,无法判别照片是否一致;留存的身份证复印件照片与联网核查系统反馈照片明显不一致等情况。
姓名、身份证号码一致,但照片不存在,无法与留存资料核对;姓名与身份证号码核对不一致;身份证号码不存在。
②无法进行联网核查的情况。主要指相关个人公民身份信息存在手写身份证姓名难以识别和身份证上姓名为生僻字等情况。
③新的相关个人身份信息联网核查不一致的情况。主要是相关个人因变更或换发居民身份证,银行机构对其重新提交的居民身份证信息通过联网核查系统核查存在的疑义信息。
⑵联系存款人。银行机构核实疑义信息,需要存款人提供其相关个人身份证原件和其它有效身份证件进行核实的,应以账户年检的名义通过公告、信函和网上银行提示等多种方式在规定时间内联系存款人。
⑶ 核实疑义信息。银行机构核实疑义信息,需提请存款人同时提供相关个人的居民身份证原件和户口簿等其他有效身份证件进一步核实。
①联网核查不一致疑义信息的核实。存款人提供的相关个人的居民身份证件原件与留存的居民身份证复印件一致的,银行机构应使用存款人提供的户口簿等其他有效身份证件进行佐证。无法通过佐证方式判断相关居民身份证件真假的,银行机构应提请存款人到公安机关开具相关个人的身份证明文件。存款人提供的相关个人的居民身份证件原件与留存的居民身份证复印件不一致的,银行机构应对相关个人的居民身份证原件进行联网核查。如联网核查结果一致的,复印并留存居民身份证件原件;如联网核查结果不一致的,银行机构应使用存款人提供的户口簿等其他有效身份证件进行佐证。无法通过佐证方式判断相关个人居民身份证件真假的,银行机构应提请存款人到公安机关开具相关个人的身份证明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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