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成都市商务局关于报送2008年度成都市外经贸专项促进资金对外经济合作项目支持资金申请材料的通知

成都市商务局关于报送2008年度成都市外经贸专项促进资金对外经济合作项目支持资金申请材料的通知


有关外经企业、外派劳务基地:
  根据《成都市商务局 成都市财政局关于2008年外经贸专项促进资金使用安排意见的通知》(成商财[2008]40号)文件安排,现就2008年对外经济合作项目支持资金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对外经济合作项目支持资金扶持内容
  (一)、外派劳务培训补贴。
  (二)、劳务合作企业国际市场开拓和工程承包企业当年新签订对外承包工程的前期考察及投标费用,包括与项目有关的本企业人员往返项目所在国的交通、住宿费;商务洽谈场租费;购买规范性文件和标书等资料费及翻译费;聘请第三方的法律、技术及商务咨询费;项目可研报告编制费。
  二、申报材料:
  (一)、《关于申请2008年度成都市外经贸专项促进资金对外经济合作项目支持资金的报告》一式两份,主送单位为成都市商务局、成都市财政局。
  (二)、《2008年度成都市外经贸专项促进资金对外经济合作项目支持资金申请表》一式两份(见附件,以下简称《申请表》)。
  三、《申请表》填写及其附件要求
  (一)、外派劳务培训补贴。
  填写表一至表五,其中表三的“申请支持内容”栏填写“外派劳务培训补贴”;“补贴及支持金额” 、“补贴及支持金额合计”两栏不填。
  以上表格均需加盖申请单位鲜章。
  (二)、国际市场开拓和对外承包工程前期考察及投标费用。
  1、填写表一至表三,其中表三的“申请支持内容”栏劳务合作企业填“×国劳务市场开拓”,工程承包企业填“对外承包工程前期费用”。表中“补贴及支持金额” 、“补贴及支持金额合计” 两栏不填。
  2、《申请表》附件
  (1)申请费用的有效票据影印件,费用内容必须与表三的“申请支持内容”一致。
  (2)工程承包企业需附2007年11月1日至2008年10月31日所签订的境外工程承包(分包)合同缩略本影印件,含封面、首页及签字页即可。如系外文合同,还需另附上述页面的中文翻译件。
  以上表格及附件均需加盖企业鲜章。
  四、外派劳务人员数字应为从2007年11月1日起至2008年10月31日止所派遣或培训的、并且上报给我局的人数,其中户籍为成都灾区和非成都灾区的人员应分别填表。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