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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商务局关于第105届广交会展位申报工作的补充通知

成都市商务局关于第105届广交会展位申报工作的补充通知


各区(市)县商务局、各相关企业:
  根据广贸中心通知要求,第105届广交会将于2008年12月14日截止申报,请各区(市)县商务局(外经局)尽快通知所属企业通过广交会网站(www.cantonfair.org.cn)易捷通申报。
  本届广交会每个展位预交展位费为10000.00元人民币,申请展位的企业请在申报展位的同时,将展位费汇入成都市外经贸展览公司(只收银行下帐回单,不收支票),交易团将以预交展位费为审核提交企业资料的依据,过期不缴纳视为放弃申请。未分配到展位的企业,交易团将在广交会开馆前退还预交展位费。分配到展位的企业需在开馆前补足余额,如不按广交会规定使用展位的,不再退还预交展位费。
  户  名:成都外经贸展览有限公司
  帐  号:8043010400055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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