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投诉的处理。人民银行河北省各分支机构及各银行机构,根据社会公众反映的问题,区分下列不同情况进行处理:
1.人民银行河北省各分支机构接到社会公众投诉银行机构存在违反《中国人民银行
公安部关于切实做好联网核查公民身份信息有关工作的通知》(银发〔2007〕345号)、《
银行业金融机构联网核查公民身份信息业务处理规定(试行)》(银办发〔2007〕126号文印发)规定行为的,特别是涉及个人银行结算账户开立业务的,应在3个工作日内对相关银行机构进行调查,经查实银行机构确实存在违规行为的,应责令银行机构立即改正,并及时将调查结果反馈投诉人。
各银行机构管理行在接到社会公众投诉所属营业网点存在违反联网核查相关规定行为的,应立即对该营业网点进行调查,经查实该营业网点确实存在违规行为的,应责令该营业网点立即改正,并将调查结果在3个工作日内反馈投诉人。
2.人民银行河北省各分支机构及银行机构各营业网点接到社会公众投诉联网核查人口数据质量问题的,应仔细讲解联网核查系统人口数据的采集、使用及维护流程等,积极争取社会公众的理解与支持,登记公民身份信息,并根据《
银行业金融机构联网核查公民身份信息业务处理规定(试行)》第
八条和第
九条的规定处理。
(三)投诉的报告。人民银行河北省各级分支机构及各银行机构应根据社会公众反映的问题及投诉处理的情况,认真填写《联网核查工作社会公众投诉登记表》(见附件2)。银行机构市、县级管理行负责汇总辖内各营业网点报送的《联网核查工作社会公众投诉登记表》及自身受理的投诉登记情况,按月报人民银行当地分支机构;人民银行河北省各县(市)支行负责汇总辖内银行机构报送的《联网核查工作社会公众投诉登记表》和自身受理的投诉登记情况,报上级行;人民银行河北省各市中心支行负责汇总本辖区内人民银行县(市)支行和市级各银行机构报送的《联网核查工作社会公众投诉登记表》及自身受理的投诉登记情况,报我中心支行。人民银行河北省各分支机构上报《联网核查工作社会公众投诉登记表》时,同时抄送同级公安机关户籍管理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