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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科学技术局、苏州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08年第十六批省级科技创新与成果转化(重大科技支撑与自主创新)专项引导资金的通知

苏州市科学技术局、苏州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08年第十六批省级科技创新与成果转化(重大科技支撑与自主创新)专项引导资金的通知


吴江市、吴中区、沧浪区、工业园区、高新区科技局、财政局:
  根据省科技厅苏科计[2008]342号、省财政厅苏财企[2008]171号文件精神,现将2008年第十六批省级科技创新与成果转化(重大科技支撑与自主创新)专项引导资金下达给你们,相应增列你单位2008年度“技术研究与开发(2008年政府收支分类科技编码20604)”预算支出指标(详见附件)。该项资金用于支持电子信息、生物医药、新材料、机电一体化、新能源和环保等领域的科技型中小企业开发技术创新。
  请你们严格按照省科技计划管理办法和科技经费管理的有关规定,根据计划下达要求和项目合同,加强项目的组织协调和实施管理,确保科技经费专款专用,保证项目匹配资金、自筹经费及时足额到位,促进项目按期完成,早出成果和效益。
  附件:1.2008年度第十六批省级科技创新与成果转化(重大科技支撑与自主创新)专项引导资金(苏州市级)分配表
  2.2008年度第十六批省级科技创新与成果转化(重大科技支撑与自主创新)专项引导资金(苏州市级)项目表

苏州市科学技术局
苏州市财政局
二ОО八年十月十四日

  附件1:
  2008年度第十六批省级科技创新与成果转化(重大科技支撑与自主创新)专项引导资金(苏州市级)分配表

  经费单位:万元

 

省级科技创新与成果转化(重大科技支撑与自主创新)专项引导资金

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部分

合计

390

吴江市

30

吴中区

120

沧浪区

30

工业园区

60

高新区

1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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