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科学技术局关于组织开展省科技产出统计暨自主知识产权和自主品牌产品统计调查工作的通知
各区科技局,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省科技厅苏科计〔2008〕374号、381号文件精神,确保科技产出统计工作暨自主知识产权和自主品牌产品统计调查工作的顺利实施,现根据省科技厅的工作部署和我市统计任务,就做好这项工作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领会文件精神,充分认识科技统计工作的重要性
省科技厅建立科技产出统计制度和开展“双自”产品统计调查,是科技工作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推进发展方式转变的基础性的重要举措;是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加快创新型省份的重要抓手;同时也是各级科技部门引导科技工作更多地注重产出效率,提高创新成效的内在需求。各区科技局要认真领会省科技厅文件精神,从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增强全局意识,提高宏观管理能力的高度,充分认识科技统计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统一思想,积极主动地做好组织实施工作。
二、加强组织领导,建立科技统计工作体系
科技产出统计暨“双自”调查工作是我省今年重点加强科技统计工作后推出的一项系统性、综合性统计,统计范围广、涉及单位多,工作难度大、工作要求高。为适应科技统计工作开展的需要,尽快建立全市科技统计工作体系,市科技局决定由主要领导主抓该项工作,发展计划处为牵头职能部门,各相关处室协同配合,情报所科技统计中心承担具体统计业务工作。要求各区科技局要明确分管领导和责任部门,落实和稳定专职统计人员,并为科技统计工作安排必要的工作经费。要建立科技统计工作考核和激励制度。为推动统计工作平衡发展,市科技局将对古城区科技局和相关协会的科技统计工作给予经费支持,同时对科技统计工作开展得好的区科技局或有关单位进行奖励。各区科技局及有关单位请将科技统计分管领导、职能部门及统计人员名单(格式见附件1)于11月13日报送市科技局发展计划处,电话/传真:65233149。
三、加强培训与分析,保证科技统计数据质量
各区科技局及相关单位要明确职责任务,一是建立统计单位名录库,对市科技局提供的统计单位清单进一步核实,努力做到统计对象不重不漏;二是积极参加市科技局组织的统计工作培训,准确把握统计指标内涵和填报要求,并积极组织企业统计人员进行统计工作的培训,加强业务指导,提高数据质量;三是要加强工作的统筹协调,根据年报、季报的不同时序要求,合理安排好各项统计工作;四是要加强分析研究,全面把握本地区科技创新工作状况,及时提出相关对策及建议,为地方政府决策提供参考。
四、根据统一部署,抓紧组织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