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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培育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意见

  1. 海洋生物制药。

  加强医用海洋动植物的养殖和栽培,重点支持多糖、蛋白质、氨基酸、酯类、生物碱类、萜类和淄醇类等生物制品和药物产业,以及以鲎试剂、珍珠系列药品和保健品等特色产品为基础的药物、功能食品、生化制品和农用产品产业。

  2. 海洋精细化工。

  争取实施国家海洋生物产业化工程,重点开发海洋生化制品,形成工业用酶、生物材料、化工原料等产业;支持提溴、提钾等新技术研发,大力发展溴系列制品、苦卤综合利用制品、精细化工等产品。

  3. 海洋工程装备和高端船舶。

  利用我区建设沿海钢铁基地的有利条件,引进大企业建设海洋石油平台、储运处理装置等海洋工程装备项目,大力发展客船、货船、渔轮等制造和修理。重点支持游艇、游船等高端船舶修造。

  4. 海洋现代化服务业。

  重点发展滨海观光旅游、游艇游船活动,建设一批休闲度假主题园、海上游钓公园、水族观赏基地等。建立与国际接轨的运营模式,推动开展邮轮游艇等海上旅游运动项目,多方位开展国际海上旅游活动。

  (十)加快发展养生长寿健康产业。

  适应人口老化和居民养生保健、养老观念更新的需要,充分发挥巴马等长寿之乡的国际影响效应,大力开发养生、养老、保健用品,加快培育发展我区多元化、社会化、产业化的养老服务体系,打造中国-东盟医疗保健养生基地。

  1. 养生保健基地建设。

  通过政府引导,积极吸引东盟国家、港澳台地区等国内外企业、科研院所、慈善机构等,建设中国-东盟传统医药科技文化合作交流中心,重点支持巴马等长寿之乡养生保健项目建设,形成一批立足广西、面向全国、辐射东盟的保健养生基地。

  2. 养老服务机构建设。

  政府主导在全区建设“银发”工程,依托社区建立提供生活照料、家政服务、康复护理、医疗保健等服务在内的养老服务体系;在沿海地区、桂林等旅游风景区及“长寿区”,多元化投资建设一批养生、疗养康乐项目。

  3. 养生、养老、保健用品开发。

  依托我区现有品牌效应,引导企业根据养生、养老、保健产业的特点,重点支持养生养老的保健食品、护理用品、康复辅助器械和自助设备等。

  4. 提高“银发”产业服务水平。

  鼓励有条件的院校设立养老服务专业,优先培育养老服务护理专业人才;加大技能培训,积极推行养老护理员职业资格制度,提高养老服务专业化水平。

  四、组织保障和支撑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加强对我区战略性新兴产业的组织领导,自治区产业办负责统筹协调战略性新兴产业推进工作,自治区发展改革委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并牵头组织有关部门制定“十二五”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各专项规划,确定产业布局、产业发展目标和重点建设项目。自治区工信委、科技厅、财政厅、环保厅、国土资源厅、教育厅、卫生厅及广西科学院、广西农科院等区直有关部门做好相关协调配合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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