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农产品初加工机械:精米加工机械、果蔬加工机械、茶叶加工机械等;
(七)设施农业机械:喷灌机械,微喷、滴喷、渗灌设备,微耕机、烟雾机、温室设施设备、大棚设施设备等。
三、申报材料
申报产品的生产企业应提供以下材料:
(一)按申报型号分别填报(含电子版,申报书可直接从江苏农机化信息网上下载);
(二)营业执照、企业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三)推广鉴定证书复印件;
(四)推广鉴定报告复印件;
(五)产品照片2张(左右侧两个方向);
(六)商标注册证书或国家商标局受理通知书;
(七)产品使用说明书;
(八)企业标准;
(九)产品属于国家强制管理的(如生产许可、强制认证),应提交证书复印件。
四、申报受理及联系方式
(一)申报截止时间为2008年11月30日,逾期不予受理。请各市农机局、各企业按照本通知要求,抓紧做好申报工作。
(二)受理单位:江苏省农机局科技质量处。
联系人:薛刚;联系电话:025-83275143。
附件:江苏省支持推广的农业机械产品申报书
附件:
江苏省支持推广的农业机械产品
申 报 书
产品名称:
产品类别:
生产企业:
申请日期:
江苏省农业机械管理局 制
企业信息
| 法人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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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营业执照注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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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企业代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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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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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邮政编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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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 系 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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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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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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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信息
| 主要性能
指 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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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牌号、型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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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用范围及近两年销售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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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产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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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出厂参考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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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得省级以上农业机械试验鉴定证书情况
| 获证日期: 证书编号:
证书有效期截止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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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得江苏省推广注册号情况
| 获得日期: 推广注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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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生产、推广应用情况:
企业法人代表签字: 年 月 日(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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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组评审意见:
签字: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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