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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农业机械管理局关于做好《2007―2009年江苏省支持推广的农业机械产品目录》2009年度调整申报工作的通知

  (六)农产品初加工机械:精米加工机械、果蔬加工机械、茶叶加工机械等;

  (七)设施农业机械:喷灌机械,微喷、滴喷、渗灌设备,微耕机、烟雾机、温室设施设备、大棚设施设备等。

  三、申报材料

  申报产品的生产企业应提供以下材料:

  (一)按申报型号分别填报(含电子版,申报书可直接从江苏农机化信息网上下载);

  (二)营业执照、企业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三)推广鉴定证书复印件;

  (四)推广鉴定报告复印件;

  (五)产品照片2张(左右侧两个方向);

  (六)商标注册证书或国家商标局受理通知书;

  (七)产品使用说明书;

  (八)企业标准;

  (九)产品属于国家强制管理的(如生产许可、强制认证),应提交证书复印件。

  四、申报受理及联系方式

  (一)申报截止时间为2008年11月30日,逾期不予受理。请各市农机局、各企业按照本通知要求,抓紧做好申报工作。

  (二)受理单位:江苏省农机局科技质量处。

  联系人:薛刚;联系电话:025-83275143。

  附件:江苏省支持推广的农业机械产品申报书

  附件:
江苏省支持推广的农业机械产品
申 报 书

  产品名称:                 
  产品类别:                 
  生产企业:                 
  申请日期:                 

  

江苏省农业机械管理局 制

企业信息

法人代表

 

营业执照注册号

 

企业代码

 

地  址

 

邮政编码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手机

 

产品信息

主要性能

指  标

 

牌号、型号

 

应用范围及近两年销售量

 

年产量

 

出厂参考价格

 

获得省级以上农业机械试验鉴定证书情况

获证日期:       证书编号:

证书有效期截止日期:

获得江苏省推广注册号情况

获得日期:       推广注册号:

产品生产、推广应用情况:

 

企业法人代表签字:    年  月  日(公章)

专家组评审意见:       

  

签字: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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