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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农业机械管理局、省公安厅关于加强变型拖拉机年度安全检验工作的通知

江苏省农业机械管理局、省公安厅关于加强变型拖拉机年度安全检验工作的通知
(2008年12月21日 苏农机管〔2008〕43号)


各市、县(市、区)农机局、公安局:

  为深入贯彻全省农村道路交通安全集中整治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我省变型拖拉机(以下简称“变拖”)安全管理,切实提高我省在册变拖的安全技术状况,现结合我省实际,就变拖安全检验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严格变拖安全检验

  变拖的年度安全检验是提高其安全技术性能,促进安全生产的有力举措。各级农机部门在变拖年度安全检验工作中,应严格贯彻执行《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GB7258)以及我省《拖拉机登记及年度安全检验技术规范》(DB32/T1176),规范检验方法,提高检验质量。变拖安全性能必须逐台实施上线检测。对不具备检测条件的,应由市级农机部门协调,委托辖区内具备检测条件的农机安全监理机构或机动车社会化检验机构实施检验。凡参加年检的变拖,要按照《拖拉机登记规定》、《拖拉机登记工作规范》逐台进行车辆、档案、管理网信息的比对,认真核查整改,做到“车辆、档案、网上信息”三相符,通过年度检验要达到“手续合法有效、检验严格规范、档案真实完整”,并与变拖所有人逐一签订农机安全生产责任状。

  二、启用变拖专用检验标识

  为强化对变拖的安全管理,自2009年起将对变拖实施区别管理,首先从年度检验标识上有所区别。即:自2009年2月1日起,全省统一启用由省农机局监制的“江苏省变拖检验合格标识”(式样见附件,以下简称“变拖检验标识”),式样每年一换。2009年2月1日之后参加年度检验的变拖,应核发变拖检验标识;2009年2月1日前已经领取了“2009年度拖拉机定期检验合格证”的,由核发牌证的单位负责通知变拖所有人于2009年3月1日前换领变拖检验标识。变拖检验标识应粘贴于变拖驾驶室前挡风玻璃内侧右上角明显位置。

  变拖检验标识由各市级农机部门在省农机局定点企业订制。各农机安全监理机构要加强对变拖检验标识的使用管理,严禁违规使用检验标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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