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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加强对西布曲明管理的通知

徐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加强对西布曲明管理的通知
(徐食药监市〔2008〕125号)


各县(市)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各药品经营企业:

  近日,我局接到省局转发的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西布曲明管理有关情况的通报》(食药监办【2008】156号),西布曲明属于兴奋剂目录第四类刺激剂(含精神药品)品种,在我国,西布曲明制剂一直按照处方药管理,在俄罗斯则被列为严格管制的品种。近来,俄主管部门查获几起我国公民非法买卖或携带含西布曲明药品进出俄罗斯边境的案件,国际影响极其恶劣。

  各县(市)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各药品经营企业要采取相应措施,切实加强对西布曲明的管理。一是要严格按照处方药管理规定进行销售;二是一旦发现有大量购买、销售等情况,应及时将相关信息报送我局药品市场监督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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