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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在全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系统开展争先创优评比表彰活动的通知

  4、在机关作风建设中,针对突出问题制订整改措施,并落实一批为基层和群众办实事的项目。基层和服务对象满意率高。

  优良作风

  1、坚持理论学习制度,做到人员、内容和时间“三落实”。

  2、党小组生活经常化、规范化,制度化。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在各项工作中发挥突出,本处(科)室的各项工作得到机关干部职工的认可。

  3、自觉遵守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严于律己,公正执法,廉洁奉公。不以权谋私,不违反食品药品监管工作中的各项规定。无违法违纪和严重的道德失范行为。

  4、处(科)室内部职责明确,行为规范。重视调查研究,注重解决实际问题,上下协调,互帮互助。能与其他处室主动配合,团结协作做好工作。

  5、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按时上下班,工作时间无串岗、聊天现象。着装整洁大方,服务规范,用语文明,接待礼貌热情。

  6、积极参与本单位组织的集体活动和社会公益活动。

  优美环境

  1、办公环境卫生、整洁、优美,办公室内书报、文件、档案等摆放有序。地面无纸屑、烟头等杂物,窗明几净。

  2、遵守有关安全保卫、保密规定,没有发生责任事故。

  (四)创建文明行业活动先进个人

  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在思想上、政治上和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有强烈的事业心和高度的责任感,在具体负责本单位创建工作中,勤奋工作,任劳任怨,清正廉洁,务实创新,成绩显著,为本单位创建工作做出突出贡献。单位班子成员除符合上述标准外,还要求勤政廉洁、群众口碑好。

  (五)全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工作先进工作者

  评比条件:

  1、认真学习,政治坚定。努力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有坚定的理想信念,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在思想上、政治上和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

  2、爱岗敬业,勤政为民。忠于职守,勤奋工作,钻研业务,踏实肯干。业务本领和工作能力强,在本职岗位上做出显著成绩,受到领导和群众的认可。

  3、依法行政,遵纪守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严格按照规定的职责权限和工作程序履行岗位职责。是学法、用法、守法的模范。

  4、优质服务,清正廉洁。有强烈的事业心和高度的责任感,办事公道,诚实可信,品行端正,团结协作。模范地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不滥用职权,不徇私情,不以权谋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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