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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新闻宣传工作的意见》、《关于成立新闻宣传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新闻宣传工作实施方案》、《新闻宣传工作奖励办法(试行)》等四个文件的通知

  主任:华 文

  副主任: 傅 源

  成员:张宇宾、陆飞、邱黎永、倪永斌、江珺、祝红雨、张亚军、徐永、罗渐。

  附件3
  新闻宣传工作实施方案

  为更好地宣传发动群众,普及食品药品安全科学知识,提高识别假冒伪劣食品药品的能力,增强企业产品质量和安全责任意识,倡导先进的饮食用药安全文化理念,扎实推进食品药品监管工作,提高全市的食品药品安全意识和安全保障水平,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宣传重点

  (一)大力宣传国家食品药品安全工作方针、政策。

  (二)重点宣传国家和省市等食品药品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章。

  (三)宣传食品药品安全科普知识,提高公民食品药品安全意识,以及辨别假冒伪劣食品、药品的能力。

  (四)宣传报道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取得的成果及专项整治工作动态,曝光有关食品药品安全的违法犯罪活动。

  (五)宣传医药企业重质量、讲信誉的典型和优质食品、药品,优质品牌、优秀企业。

  二、宣传方式

  新闻宣传工作坚持“三贴近”的方针,分别选择在宁的电视、广播、报纸等一些主流媒体进行广泛宣传,实现宣传方式多样化,努力在空间上做到全方位、立体化,在时间上做到可持续、不间断。

  (一)电视宣传。选择南京电视台生活频道进行长期合作,在《南京质量报告》上开辟药品质量专栏。节目每月安排1-2档,每档10分钟。

  (二)报纸宣传。与《南京日报》合作,开设“食品药品安全大家谈”专栏,每两个月(或每季)一期,每期一版。

  (三)广播宣传。与南京广电集团新闻频率联合主办“药监在线”专题节目。节目在新闻频率(AM1008)早间版块定期播出。节目每周一档,每档五分钟,于早间7:55-8:00之间播出。

  (四)网络宣传。认真办好《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域网、《南京市食品安全信息网》,及时更新信息,每天新增信息分别达2条以上。

  (五)社区宣传。继续开展“为您饮食用药安全保驾护航”大型广场服务咨询活动,各区县局(分局)要继续积极开展进社区、进厂区、进校区、进工地等服务咨询活动,要完善内容、创新方式,不断提高公众饮食用药安全意识和维权意识,不断提升真假伪劣食品药品的辨别能力,不断扩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的影响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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