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新闻宣传工作的意见》等四个文件的通知
(宁食药监办[2008]124号)
各区县局(分局)、各直属单位、机关各处室:
《关于进一步加强新闻宣传工作的意见》、《关于成立新闻宣传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新闻宣传工作实施方案》、《新闻宣传工作奖励办法(试行)》等四个文件,经局长办公会研究通过,现印发你们,望认真组织学习,并贯彻执实。执行中遇到的相关问题,以及意见建议,请及时反馈市局办公室。
附件:1、关于进一步加强新闻宣传工作的意见
2、关于成立新闻宣传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3、新闻宣传工作实施方案
4、新闻宣传工作奖励办法(试行)(略)
二○○八年九月四日
附件1
关于进一步加强新闻宣传工作的意见
近年来,我市食品药品新闻信息宣传工作坚持以“三个代表”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积极拓展渠道,努力提高质量,对外宣传力度明显加大,并取得较好成效。但也存在重视不够、认识不足、网络不健全、量少质低等问题。为更好地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和国家局、江苏省局对新闻宣传工作的要求,进一步提升我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工作对外宣传的效果,展示全市系统的良好形象,现就进一步加强新闻宣传工作通知如下:
一、明确指导思想, 把握总体原则。新闻宣传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坚持“三贴近”(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三服务”(服务发展、服务基层、服务群众)的方针,坚持以人为本,求真务实,坚持宣传内容的针对性与宣传形式多样性相结合,不断提高食品药品生产经营者质量安全的责任意识,不断增强广大消费者保护自身健康权益的维权意识,进一步塑造药监系统的良好形象,逐步形成人人关注饮食用药安全,人人支持食品药品安全的局面,为“保障公众饮食用药安全,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创造食品药品最安全城市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
新闻宣传工作应把握以下总体原则:一是服务性原则。紧扣“保障公众饮食用药安全,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这个中心,坚持服务发展、服务基层、服务群众的原则,牢牢把握团结、稳定、和谐、鼓劲的正面宣传方针。二真实性原则。自觉遵守党的新闻宣传纪律,采写各类稿件务必做到真实准确。三是多样性原则。树立大策划、大宣传的理念,鼓励全局系统人员以多种形式、多种体裁宣传南京食品药品监管人员的精神风貌、药监事业的发展、药监系统的和谐,不断增强宣传报道的深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