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饮食用药安全进社区”系列服务咨询宣传活动的通知
(宁食药党委[2008]129号)
各区县局(分局)、各直属单位、机关各处室:
为巩固新一轮解放思想大讨论的成果,积极投身南京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深入推进政风行风评议工作,迎接年底群众机关作风评议,经市局局长办公会研究,定于9月至12月,在全系统开展“饮食用药安全进社区”服务宣传活动,现就开展活动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新一轮解放思想大讨论、开展行风评议、南京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为契机,紧紧围绕保障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为中心任务,为维护全市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促进食品药品产业健康发展,全面深入推动全系统机关作风(行风)建设和创建文明行业工作,为南京新一轮大发展,建设和谐南京发挥服务和保障作用。
二、活动项目
1、广场服务咨询。各区县局(分局)在辖区内,至少组织开展1次广场服务咨询活动,内容主要包括发放宣传资料、假药的举报、投诉及稽查打假,回收过期药品、安全用药维权指导,有关政策宣传,食品安全知识,保健食品知识等服务项目,也可根据实际情况,配合创建农村药品“两网”建设示范县(区)工作,自行选择其它一些服务活动。届时,市局机关将派人分别参加以上活动。
2、张贴宣传画页。各区县局(分局)在辖区内,只少选择2个条件较好的街道、社区、居委会的橱窗,张贴自制的包括工作职能、食品药品安全知识、真假药品识别、政策法规、公开承诺事项、受理投诉举报等内容的宣传画页。宣传画页由市局统一编印,发放各单位。
3、悬挂横幅标语。各区县局(分局)将自制的包括创建文明城市、创建文明行业、开展行风评议、机关作风建设、解放思想大讨论等内容的横幅宣传标语悬挂在适合的位置,对破损的要及时更新更换。
4、开展知识讲座。各区县局(分局)自行派人或邀请学者专家到街道、社区、居委会对居民就食品、药品安全等常识进行讲座。有条件的单位还可自行编印一些便民服务卡、致市民一封信以及公开承诺、倡议书等宣传单页,向辖区内的街道、社区的居民发放和投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