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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在我市药品零售企业开展基本情况调研的通知

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在我市药品零售企业开展基本情况调研的通知
(宁食药监市[2008]150号)


各区县局(分局):

  为切实做好2009年度换发药品零售企业《药品经营许可证》相关工作,经局长办公会研究决定,将对全市药品零售企业基本情况进行调研,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各区县局(分局)对辖区所有药品零售企业情况进行调查核对,逐一填写《零售药店基本情况调查表》(见附件1),并做好统计分析。对在原注册地址停止经营且去向不明的零售药店,要按规定做好调查取证,并填写《在原注册地址停止经营且去向不明的零售药店名单》(见附件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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