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公共区域清洁卫生服务标准与评分标准
序号
| 内 容
| 服 务 要 求
| 评分
|
1
| 地面
| 地面每周清扫二次,5-10月每半月拖洗一次,保持地面墙面清洁,无堆积垃圾。
| 2.5
|
2
| 楼梯扶手、栏杆、窗台
| 每月擦抹一次,保持基本无灰尘。
| 2.5
|
3
| 消防栓、指示牌等公共设施
| 每季擦抹一次。
| 2.5
|
4
| 天花板、公共灯具
| 每半年除尘一次。
| 2.5
|
5
| 门、窗、玻璃
| 目视清洁无污迹。
| 2.5
|
6
| 雨达、屋顶
| 保持清洁、无垃圾。
| 2.5
|
7
| 道路、场地、
绿地
| 道路、场地、绿地每日清扫二次,无明显暴露垃圾、无卫生死角;小区内主要道路积雪及时清扫。
| 2.5
|
8
| 垃圾箱
| 合理设置。无垃圾外溢。定期消毒灭害。
| 2.5
|
三、公共区域秩序维护服务标准与评分标准
序号
| 内 容
| 服 务 要 求
| 评分
|
1
| 人员要求
| (1)身体健康,工作认真负责。
(2)对小区日常工作做出正确的反应。
(3)上岗时佩戴统一标志,统一着装。
| 6
|
2
| 保安职责
| (1)主出入口实行24小时值班看守。
(2)对进出小区的车辆进行管理,小区内施划停车线,车辆停放整齐,保持小区环境整洁、道路畅通;大型车辆禁止入内。
(3)大型物件搬出有记录。
(4)小区内禁止存放物品。
| 7
|
3
| 技防设施
| 电子防盗门使用正常。
| 7
|
四、公共区域绿化日常养护服务标准与评分标准
序号
| 内 容
| 服 务 要 求
| 评分
|
1
| 绿化养护
| 以绿为主,绿化率达到20%以上。
| 20
|
五、共用部位、共用设备设施日常运行、保养、维修服务标准与评分标准
序号
| 内 容
| 服 务 要 求
| 评分
|
1
| 房屋结构
| 涉及使用安全的部位发现损坏及时修理并告知相关业主、使用人。
| 2
|
2
| 门窗
| 保持玻璃、门窗配件完好,使用正常。
| 3
|
3
| 管道、排水沟、化粪池
| 每年至少一次清理化粪池,及时抽净地沟内存水;保证化粪池和室内外公共排水管道畅通,无异味。
| 3
|
4
| 道路场地等
| 定期巡查道路、路面、侧石、井盖等,发现损坏及时修复,保持路面平整、无破损、无积水,侧石平直无缺损。
| 3
|
5
| 安全标志等
| 在危险隐患部位设置安全防范警示标志,随时检查,保证标志清晰完整。
| 3
|
6
| 避雷设施
| 检查避雷装置,保证其性能符合国家相关规定。
| 3
|
7
| 公共照明
| 及时修复损坏的灯座、灯泡、开关等,保持灯具完好,小区内楼道灯、庭院灯亮灯率90%以上。
| 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