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实施意见及工作分工
(宁食药监察[2008]184号)
各县、区局(分局)、各直属单位、机关各处室: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全面落实中共中央关于《
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和省局以及南京市的贯彻意见,结合南京药监系统工作实际,扎实推进全市食品药品监管系统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制定本实施意见,并明确相关工作分工。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把反腐倡廉建设放在突出的位置,紧密结合食品药品监管工作和系统的各项建设,以改革创新精神,不断深化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为建设一支为民务实清廉的食品药品监管队伍,将全市打造成为“全国食品药品安全先行区、示范区、创新区”提供坚强有力的政治保障和纪律保障。
(二)工作目标
经过五年的努力,基本建成全系统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内容比较完备、措施相对配套、特色更加鲜明、效果更加明显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党风政风明显改进,并实现以下主要目标:
全系统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的自觉性明显增强。全系统干部职工无违纪违法案件发生。
全系统反腐倡廉制度的规范化和执行力明显增强,制度建设的要求贯穿于管权、管事、管人的全过程,食品药品监管各个环节的内控制度体系基本完善,制度执行力考核体系基本建立。
全系统发现和解决腐败问题的能力不断提高,尤其是在行政审批、行政执法等工作中的违规操作、以权谋私等行为得到有效控制,防范和化解廉政风险的能力显著增强。
全系统工作作风明显改进,食品药品监管能力进一步提升,全市药品市场秩序进一步好转,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大幅减少,人民群众对食品药品监管工作的满意度不断提升,区县局在当地机关作风评议活动中名次居中等以上。
食品药品监管队伍廉洁高效的整体形象得到较好树立,创建活动蓬勃开展,全系统继续保持省级文明行业荣誉称号,区县局基本创成文明单位。
二、强化反腐倡廉教育,筑牢拒腐防变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