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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开展打击非法报刊专项行动的通知

贵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开展打击非法报刊专项行动的通知
(筑工商通〔2008〕185号)


各分局、县(市)局:

  根据市“扫黄打非”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和省工商局要求,市局决定于2008年10月1日-30日开展打击非法报刊专项行动。请各局结合辖区实际,按照市“扫黄打非”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开展严厉打击非法报刊专项行动的通知》的要求,积极开展打击非法报刊专项行动。为抓好本次专项行动工作,现提出如下工作要求,请一并贯彻落实。

  一、提高认识,切实加强专项行动的组织领导。最近,全国查处的非法报刊很大一部分为时事类、法制类和军事类报刊,很多发布没有可靠来源和依据的文章。这些非法报刊扰乱了报刊市场秩序,对我国的文化安全和社会稳定构成威胁,全市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要高度重视这次专项行动,切实增强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加强组织领导,结合本地实际进行研究部署,确保目标明确、责任到位、措施到位,务求此次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二、积极配合新闻出版等主管部门加大对印刷复制企业的监管力度。全市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要认真落实监督检查制度,切实加强对印刷、复制企业的监管。要以查处无照经营行为为重点,坚决打击地下印刷、复制窝点,严防境内复印销售各类非法报刊,一经发现违法行为,坚决依法严肃查处。

  三、加大日常巡查和监管力度,全面清查报刊市场。全市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要在当地“扫黄打非”工作领导小组的协调下,密切配合文化,新闻出版等都门开展专项整治行动。要结合当地实际,根据属地管理原则,坚持日常监督与重点检查相结合,集中执法力量对报刊批发场所、零售店(点)进行拉网式清查,认真查处各类非法报刊,坚决取缔兜售非法报刊的无照经营行为。同时要对重点地区重点地段做到反复查,查反复,防止非法报刊死灰复燃。

  请各局于11月3日前将近期“扫黄打非”和打击非法报刊专项行动工作情况报至市局市场合同处。

  附件::贵阳市“扫黄打非”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开展严厉打击非法报刊专项行动的通知(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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