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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阳市“扫黄打非”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开展严厉打击非法报刊专项行动的通知

  2.迅速行动,高密度、拉网式清查报刊市场
  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各区(市、县)、各有关部门要将打击非法报刊与治理非法出版行为、整顿出版物市场等监管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对辖区内报刊市场进行高密度的拉网式清查。对街面报刊点销售正规报刊夹带销售是非法报刊要坚决予以收缴;对销售非法报刊的游商要坚决予以取缔;对正规报刊经营单位销售非法报刊的行为要坚决进行查处,情节严重的,坚决吊销出版物经营许可证和工商营业执照;对报刊发行公司、批发零售店、物流公司、货运站等进行反复排查,做到不留死角,不漏网点;对邮局报刊发行公司、主要报纸设立的报刊发行公司进行重点检查,坚决杜绝夹带发行非法报刊的行为。各区(市、县)“扫黄”办要积极组织协调新闻出版、工商、公安、城管、交通、邮政等部门联合开展连续性的非法报刊集中治理统一行动。
  3.追根打源,加大对非法报刊窝点的打击力度
  要按照“彻查、彻究、彻办”的原则,在日常检查中,对非法报刊不仅要收缴,而且要仔细询问销售非法报刊的当事人,竭尽全力追查非法报刊的来源。对在日查检查中得到的线索,要追根打源,端窝点,破网络,坚决捣毁非法报刊的印制和批销窝点,抓捕一批犯罪嫌疑人,从棍本上截断非法报刊的经营链。
  4.加强监管,严厉查处各类非法违规报刊经营活动
  各区(市、县)、各有关部门要把打击非法报刊与整顿正规报刊经营单位结合起来,严肃查处正规报刊经营单位销售以买卖刊号、一号多刊形式出版的报刊的行为。做到一手严厉打击非法报刊,一手教育和惩戒违规违法的正规报刊经营单位。无论是销售非法报刊还是非法销售报刊,凡构成违法犯罪的,务必按照有关法律法规,重典惩治,追究责任,以儆效尤。要顾全大局,破除“地方保护”和“说情风”,依法管理,依法行政,加大行业监管力度。
  5.加大案件办理力度,尽快审结一批案件
  市检察院、市法院要加大案件督办力度,深入推进案件办理进程,抓紧审结重庆“8·29”制售非法报刊案贵阳协查案、“12?27”盗版音像制品大案等一系列案件的犯罪分子。同时,对专项行动中破获的犯罪案件从重从快进行审判。并做好社会公开宣传工作,强力震慑违法犯罪分子。
  6.建立健全报刊市场监管长效机制
  各区(市、县),各有关部门要注意借鉴己有的“扫黄打非”有效机制和经验,把开展 “扫黄打非”专项行动和经常性依法管理紧密结合起来。将打击非法报刊纳入“扫黄打非”和市场监管的长期任务来抓紧抓好,建立健全相关工作制度,形成有效的监管机制,并切实发挥长效监管的作用。
  各区(市、县)、各有关部门请务必于2008年11月5目前将本地区、本部门开展专项行动的书面总结(包括行动情况、行动成果及采取的措施、还存在的问题等)报市“扫黄”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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