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市“扫黄打非”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开展严厉打击非法报刊专项行动的通知
(筑扫黄打非办发〔2008〕9号)
各区(市、县)“扫黄”办,市“扫黄打非”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市文化市场稽查支队:
根据全国“扫黄”办《关于加强奥运会后出版物市场监管深入开展“扫黄打非”斗争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开展严厉打击非法报刊专项行动的通知》和省“扫黄”办《关于转发<关于加强奥运会后出版物市场监管深入开展“扫黄打非”斗争的通知>的通知》、《关于转发<关于进一步开展严厉打击非法报刊专项行动的通知>的通知》精神,继续巩固奥运期间出版物市场集中清查行动取得的成果和继续保持出版物市场良好态势,为纪念改革开放30周年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和社会文化环境。我市决定在加强奥运会后出版物市场监管,深入开展“扫黄打非”斗争的同时,于2008年10月1日至10月31日开展严厉打击非法报刊专项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行动时间
2008年10月6日至10月31日。
二、行动重点
1.街头游商分发和兜售非法报刊的行为;
2.街头报刊点夹带销售非法报刊的行为;
3.正规报刊零售门店夹带销售非法报刊的行为;
4.正规报刊批发单位夹带批销非法报刊的行为;
5.邮政报刊、报刊内部发行公司夹带销售非法报刊的行为;
6.非法地下窝点经营正规及非法报刊的行为;
7.物流单位托运非法报刊的行为;
8.客货运站点及旅客转运非法报刊的行为。
三、检查范围
1.城市主次干道人行道、公交站点、人行天桥、地下通道;
2.社区、集贸市场、广场、商场;
3.火车站、客车站、物流中心、货运站;
4.高校内外、中小学校周边;
5.公园、景区、医院、宾馆、饭店等周边;
6.省出版物批发市场、省出版物集散中心;
7.全市有证照书报刊经营单位;
8.通过群众举报、日常检查等得到线索获知的地下非法经营窝点。
四、行动要求
l.提高认识,加强领导,立即部署
目前,市面上的非法报刊主要以时事类、法制类、军事类居多,同时教育科技类、医疗健康类等也不少。前者以在市面上销售为主,后者主要是向一些急于评职称的教育、科技、医疗界人士推销为主,非法报刊的大量存在,一方面严重扰乱了报刊市场,危害当地经济的发展;另一方面,其内容胡编乱造,发布虚假、非法信息,混淆视听,严重危害国家文化安全、社会和谐与政治稳定。各区(市、县)、各有关部门一定要从捍卫社会主义意识形态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高度加强对打击非法报刊重要性的认识。各区(市、县)“扫黄打非”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及市“扫黄打非”工作领导小组有关成员单位负责人是专项行动的第一责任人,务必要切实担负起领导职责,立即组织制定本地区、本单位的专项行动具体方案及具体措施,领导本地区、本单位开展专项行动工作。专项行动具体方案请于2008年10月10日前报贵阳市“扫黄”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