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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粮食局关于印发《2008年全省粮食行业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的通知


  4.深入学习宣传涉粮法律法规。进一步深入学习《粮食流通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及其相关配套制度、《中央储备粮管理条例》。紧紧围绕粮食流通工作的中心任务,按照国家粮食局确定的《条例》四周年宣传主题,认真组织开展《条例》学习宣传活动,促进《条例》的贯彻落实。要加大《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粮食行政复议工作操作规程(试行)》的学习宣传,畅通行政复议渠道,提高粮食行政复议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江苏省地方储备粮管理办法》出台后,各地要采取各种有效形式,积极组织学习宣传,认真贯彻落实。

  二、区别不同普法对象,提高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效果

  5.加强领导干部的法制宣传教育,着力提高依法执政能力。认真落实中组部、中宣部、司法部、全国普法办《关于进一步加强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提高依法执政能力的意见》,丰富领导干部学法内容与方式,牢固树立领导干部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的观念,提高依法管理经济和社会事务、运用法律手段解决改革发展中各种复杂矛盾与问题的能力和水平。

  6.加强公务员的法制宣传教育,着力提高依法办事能力。组织开展专业法律法规的学习培训,培养公务员树立“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要追究、侵权需赔偿”的法治观念。

  7.加强粮食行政执法人员法制教育,着力提高行政执法水平。粮食行政执法人员要学深学透相关法律法规,熟悉相关执法程序,提高依法行使公共权力的能力,促进严格执法、公正执法和文明执法。完善粮食行政执法人员有关学法用法的考核制度,进一步规范粮食行政执法行为。

  8.加强粮食经营者的法制宣传教育,着力提高守法经营意识。加大涉粮法律法规及其相关配套制度的宣传力度,宣传粮食经营者在粮食经营活动中应当履行的法定义务与享有的相关权利,培养粮食经营者守法经营、诚信经营、依法维权的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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