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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粮食局关于做好2008年度粮食仓储设施和粮食流通基础设施建设投资统计工作的通知

  3.隶属关系:填报企业与上级管理机构的从属关系。填报上级主管部门或产权隶属单位、联系单位(部门)。如无主管单位和联系部门,则填写“无”。
  4.经营范围:指企业目前从事的主要经营活动,填报一项企业最主要的经营业务。
  5.统计对象:粮食仓储设施统计对象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开展粮油储藏业务的各类所有制性质的粮油购销、储存、加工企业,且自有仓房容量大于1000吨或油罐罐容大于50吨的企业。
  6.占地面积:指企业的仓储业务用地面积。填报企业为开展仓储业务投入的土地面积,包括仓房、地坪等生产设施占用的土地面积以及与仓储有关办公、检验等生产生活附属设施占用的土地面积。以上土地含自有土地和租期10年以上的租用土地面积。
  7.库区数:指资产归属本企业、地理位置相对独立的粮食(油脂)存储库区个数。企业为管理方便而人为地将连成一片的工作区划分为几个管理区的,不作为独立的库区数进行统计。
  8.从业人员:指在企业工作,取得工资或其他形式的劳动报酬的全部人员数量。包括在岗职工、再就业的离退休人员以及在各单位工作的外方人员和港澳台人员、兼职人员、借用的外单位人员和从事第二职业人员。不包括离开本单位仍保留劳动关系的职工和完全退休的职工。企业的从业人员反映了本企业实际参加生产或工作的全部劳动力。粮油加工企业仅填报从事粮油仓储工作的人员数量。
  9.粮油保管员:指在粮油购销、储存、加工等企业中从事粮油保管工作的人员。
  10.粮油质量检验员:指从事粮油购销、储存、加工等环节质量(含卫生)检验和质量控制等相关工作的人员。
  11.储粮药剂:指在粮食储藏中,用于防治危害储粮、储粮设施设备的害虫、螨类和有害生物的化学药剂,包括用于防治储粮害虫、霉菌及储粮扬尘的添加剂。填报本年度内使用储粮药剂总量。
  12.铁路专用线:指产权归本企业所有,由企业自行或委托其他单位管理,主要为本企业粮油运输服务的铁路岔线。
  13.有效长度:指能够停放车辆进行装卸作业的铁路专用线长度。
  14.专用码头:指产权归本企业所有,由企业自行或委托其他单位管理,主要为本企业粮油运输服务,且能够停放100吨及以上级别船舶的码头。
  15.接收能力:指企业通过卸粮坑等固定设施或吸粮机等固定及移动设备将粮食从运输车辆、船舶等卸载入仓的设计能力。
  16.发放能力:指企业通过备载仓、吸粮机或装车(船)机等固定设备装载粮食至运输车辆、船舶等的设计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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