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粮食局关于认真做好二00七年度国有粮食企业会计决算编审工作的补充通知
(苏粮财〔2007〕30号)
各市、县(市、区)粮食局,省粮食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京华大酒店:
为进一步做好2007年度全省国有及国有控股粮食企业的会计决算工作,准确、完整填报有关数据,按照国家粮食局最新通知要求,现对有关事项补充通知如下:
一、粮食企业“应收补贴款”科目的期末余额在“其他应收款”中填列。
二、资产负债表中的政策性粮食财务挂账只由企业在其他非流动资产中填报没有剥离的挂账,已经剥离到县级以上行政管理部门的政策性粮食财务挂账不在资产负债表中反映。
三、资产减值准备表中的政策性挂账填报全部余额,由企业和有剥离上划政策性挂账的行政管理部门填报加总。
四、国有粮食企业主要指标表长期借款中的政策性粮食财务挂账借款填列未剥离的政策性财务挂账占用的贷款,不包括占用的职工上岗保证金、集资款等,只由企业填列,已经剥离到县级以上行政管理部门的政策性粮食财务挂账借款不再在此项目中填列;98年确认的附营业务占用的农发行贷款由企业在国有粮食企业主要指标表长期借款中的经营性财务挂账借款填列,其他经营性财务挂账占用的贷款也在此科目中填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