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粮食局关于认真抓好元旦、春节和冬季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苏粮电[2008]20号)
各市、县(市、区)粮食局,省粮食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为认真贯彻落实《江苏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元旦、春节和冬季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苏安办电[2008]37号)、《
国家粮食局关于做好粮食行业冬季防火及两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粮展[2008]287号)精神,结合我省粮食行业实际,现就元旦、春节和冬季安全生产工作提出如下要求: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
元旦、春节将至,为切实加强两节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确保
全省粮食行业广大干部职工过一个欢乐、祥和、安全的节日,各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一定要引起高度重视。今年下半年以来,我省粮食行业安全生产形势继续保持基本稳定,但也不容乐观,在一些领域、一些企业还存在不少安全事故隐患。各市、县粮食部门的领导一定要保持清醒的头脑,决不能有丝毫的懈怠和麻痹大意。要把节日期间安全生产工作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一级抓一级,逐级负责。主要领导要亲自挂帅,亲自安排部署,重大问题要亲自过问,重要环节要亲自协调,重大隐患要做到心中有数,要带队深入基层检查,确保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到位,对发现的问题,特别是重大隐患,要定时限、定措施、定责任人,确保整改到位,有效遏制重大事故,杜绝特大事故的发生。
二、突出工作重点领域,开展安全生产检查
各地要及早作出部署和安排,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针对元旦、春节和冬季安全生产工作的特点,突出重点行业、重点领域,集中开展专项整治。检查的重点:一是储粮化学药剂管理检查。防止出现药剂丢失、泄露、爆炸等事故。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粮食行业标准(储粮化学药剂管理和使用规范)》,实行统一采购,集中存放,专仓储存、专人管理、双人双锁。药剂库存做到日清月结,确保帐物相符。熏蒸之前按照要求填写熏蒸报告,经上一级主管部门批准后,到指定的存药点领取,经单位负责人批准后实施,并由领导亲临现场指挥,防止发生事故。二是消防安全检查。冬季是火灾高发季节,气候干燥,加之近期雨水偏少,容易引起火灾。米、面、油、食品厂和粮库、粮管所等生产经营性企业,各地粮食局所属宾馆娱乐等服务性行业,药剂室,化验室,批发交易场所等安全生产重点单位,不论企业是否改制,都要进行自查。检查工作由企业自查,市、县粮食局组织抽查。对宾馆、饭店、批发市场等人员密集场所重点是查消防器材是否落实到位,人员疏散通道是否建立,防范预案是否切实可行。三是交通安全检查。加强对驾驶人员管理,教育驾驶人员遵纪守法,坚决杜绝车辆带病运行,严禁酒后开车、疲劳驾车、违章行车。检查的重点内容是:各项规章制度是否健全,责任制是否落实,操作规程是否严格,事故隐患是否存在,防范措施是否建立,整改措施是否制定,安全台帐建立是否完整,有无紧急预案等。四是加工企业安全生产检查。米厂、面粉厂检查的重点是粉尘浓度是否超标,增白剂等添加剂是否超标,食品卫生流程是否规范。浸出油厂检查的重点是压力容器是否经安全监督部门检测合格,浸出溶剂管理是否规范,厂区禁火制度是否执行。对检查出的事故隐患,要及时整改,不留后患。五是做好安全储粮工作。要充分利用当前气温低、湿度小的有利时机,及时组织清杂降水,将仓内粮食温度降下来,并做好仓房隔热密闭工作。各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要督促粮食收储企业组织通风、烘干、整晒,确保全省储粮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