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大力加强司法行政系统党的基层组织建设。进一步健全司法所、公证处、律师事务所、基层法律服务所和监区、大队党组织,充分发挥党组织的领导核心作用,保证对执法、执业等业务工作实行有效领导。以完善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长效机制为重点,加强党章教育,强化党章意识,增强实践科学发展自觉性,开展党员执法执业竞赛,树立党员执法执业标兵,把党的先进性体现在各项执业活动,体现在落实科学发展观中。
九、营造促进科学发展的保障机制和制度环境
31.加强学习和培训,不断提升落实科学发展观的文化软实力。当排头兵,必须树立终身学习理念,学习本职业务知识,学习党的创新理论,学习经济、科技、文化、法律和伦理道德等知识,在全系统形成多读书读好书、勤思考肯钻研,崇尚知识、热爱学习的良好氛围,提高全系统社会科学文化素养。加强组织领导,搞好规划,充实机构人员,完善制度,扩大教育培训规模,提高教育培训质量。
32.增强为基层服务意识。各级司法行政领导机关要把服务基层作为一项根本职责,作为落实“以人为本”的理念和提高领导水平的一项重要工作,坚持重心向基层下移、政策向基层倾斜、力量向基层充实,不断强化基层人、财、物保障能力。要完善领导干部基层建设联系点制度,深入调查研究,善于发现典型和总结经验,富有成效地指导基层工作。坚持选派机关干部到监狱、劳教所和司法所工作。要从政治上、工作上、生活上关心爱护基层干部,真心实意为他们排忧解难,满腔热忱为他们服务。要创新用人机制,在解放思想,落实科学发展观中发现、培养、使用干部。要发挥广大司法行政机关公务员、监狱劳教人民警察和法律服务工作者的主体作用,充分调动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为司法行政工作发展积极参与建言献策。领导干部要把推进科学发展与切实转变工作作风紧密结合起来,坚持为民、务实、清廉、勤政、创新,提高工作效率,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
33.以点带面,发挥典型示范作用。根据司法行政工作涉及面广、行业多,地域差异发展不平衡性的特点,要加强统筹、分类指导。在司法行政工作发展中,对破解重大难题、推进重大改革、出台重大政策、办理重大事项等,要统筹安排,组织力量,分别选择区域、行业、单位开展先行试点工作,培育和完善不同类型的示范典型,以指导和带动全面工作。
34.开展对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评价和考核。要从全省司法行政工作的各个行业、各项业务等层面,立足科学的统计指标体系和核算方法,把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项目和要求转化为可考核的客观指标。修改对地级以上市司法行政工作的考评指标体系,强化反映科学发展的指标。强化对重大的专项、专门工作的绩效考核,完善考核结果运用机制,把考核评价结果作为领导班子调整和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奖励惩戒、培养教育的重要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