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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卫生局关于印发《2011年苏州市医政(医管)工作要点》的通知

  31.加强精神病医疗救治工作。市和各市都要进一步加快精神病医院建设,缓解重症精神病人的住院问题,引进和培养人才,适应社会对精神疾病医疗的需求,改善精神病医院的医疗环境,添置必要的设备,争取财务部门对精神病医院倾斜政策。
  32.全面改善医患关系。在医疗诊治过程中,注重医患沟通,充分保障患者的知情权,努力改善医患关系,构建相互信任,相互尊重氛围。抓住平安医院建设,做好医院安全各项工作。进一步完善医院投诉管理机制、流程、及时妥善处理医患纠纷,坚持医患纠纷“发现在早、处置在小”的原则。完善医患纠纷调解组织的建设,充实力量,充分发挥调解组织的作用。
  五、继续推进无偿献血和血液管理工作
  33.加大无偿献血宣传。积极创建全国无偿献血先进城市。保证临床用血100%来自无偿献血,自愿无偿献血比例达100%。继续推广成分输血,督促医疗机构科学合理用血。
  34.实施《江苏省采供血机构设置规划》。对市中心血站各分站实行一体化管理,做到质量保证、运转有序,确保无偿献血和临床用血科学、安全、及时。
  35.对用血医疗机构开展资格审查。检查用血机构的设施设备、临床合理用血检查,减少临床不合理用血。
  36.制定取血流程。对取血人员进行培训,确保血液运送途中安全。
  六、发挥中医特色优势,推进中医药事业全面发展
  37.抓好中医机构建设与发展。认真贯彻落实《中医药条例》,坚持中西医并重方针,开展治未病工作。重点建设一批中医特色明显、中西医结合优势突出和具有现代管理水平的综合性中医院。抓好骨伤、脾胃、肛肠等省、市级中医重点专科建设,积极开展康复调养等特色服务。争取以市政府名义出台《苏州市加快中医药事业发展的意见》,并召开全市中医药工作大会。在全面总结十一五中医药事业发展基础上,制订苏州市中医药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和苏州市中医医疗机构建设“十二五”规划。
  38.开展中医重点专科评审。2011年评审一批中医重点专科,加强中医医院专科建设发展,推动中医技术进步。
  39.加强农村和城镇社区中医工作。全面推进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创建工作,在现有农村中医工作先进(县)市基础上,加强对太仓市创建全国农村中医工作先进市工作的督促;推进全国中医药特色社区卫生服务示范区建设和江苏省中医药特色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设项目建设,在全市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中强化中医药服务特色优势建设。在全市推行中医科、中药房、煎药室标准化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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